好有缘导航网

手机新浪网:移动新闻时代,尽享新闻自由 (手机新浪网体育)


文章编号:92336 / 分类:行业资讯 / 更新时间:2025-01-03 03:35:33 / 浏览:
手机新浪网

欢迎来到移动新闻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我们获取新闻资讯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手机新浪网,作为中国领先的新闻门户网站之一,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权威、及时、全面的新闻内容。

现在,手机新浪网为您带来全新的移动新闻体验,让您随时随地尽享新闻自由。

手机新浪网移动新闻平台的特点

  • 个性化推荐

    基于您的兴趣和浏览历史,为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新闻内容,让您不错过任何重要资讯。

  • 无缝连接

    支持与PC端、Pad端无缝衔接,让您在不同的设备上都能享受一致的003c/h2>

    • 获取最新、最全面的新闻资讯。
    • 享受个性化推荐,不错过您关心的新闻。
    • 多媒体内容丰富您的阅读体验。
    • 深度报道带您深入了解社会热点。
    • 第一时间掌握重要新闻动态。
    • 参与评论互动,表达观点,交流分享。

    立即下载手机新浪网移动新闻平台,开启您的移动新闻自由之旅!

    下载链接

Copyright © 2023 手机新浪网


现代媒体总论自考试题和答案 07 08 09 10 年的各份 急需

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现代媒体总论试题课程代码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最早提出“媒介生态”一词的加拿大媒介理论家是()A.卢因 B.波兹曼C.麦克卢汉 D.李普曼2.任何媒介形态变化的前提条件是()A.政治的发展 B.经济的发展C.文化的繁荣 D.技术的进步3.世界上第一个开办商业广播电台的国家是()A.英国 B.德国C.日本 D.美国4.最早出现现代报纸的国家是()A.意大利 B.德国C.英国 D.美国5.目前国内最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是()A.广播 B.杂志C.电影 D.电视6.在我国的报纸中,规格仅次于社论的重要评论是()A.评论员文章 B.述评C.编者按 D.短评7.按信息重要程度递减的顺序来排列的新闻写作结构被称为()A.金字塔结构 B.平行结构C.倒金字塔结构 D.对比结构8.广播节目系统构建中第一个环节是()A.节目推广 B.选择形象代言人C.整合协调 D.定位9.负责对广播节目的整体把关工作,负责各个节目和栏目之间的协调和整体运作的部门是()A.公关部 B.听联部C.编辑部 D.总编室10.被称为“第九艺术”的媒体是()A.电视 B.电影C.杂志 D.报纸11.电视信息表达的最基本符号是()A.语言 B.图像C.声音 D.文字12.无线广播电视传播网络的逻辑拓扑结构是()A.树型结构 B.环型结构C.线型结构 D.星型结构被引入中国最初的目的是()A.科研 B.教学 C.经济交流 D.文化传播14.标志世界电影进入全新的数字时代的影片是()A.《火车到站》 B.《定军山》C.《星球大战》 D.《爵士歌王》15.我国首次进行数字音频广播试播的城市是()A.深圳 B.上海C.佛山 D.东莞16.媒介组织的功能特点是()A.突出社会效益 B.突出经济效益C.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D.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离17.媒介组织最重要的外部公众是()A.分销商和厂家 B.媒介的受众C.广告客户 D.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8.我国创办报纸的审批机构是()A.中共中央宣传部 B.全国文联C.新闻出版总署 D.中国作协19.提出“电视人”和“容器人”理论的传播学者来自于()A.美国 B.英国C.日本 D.德国20.提出“沉默的螺旋”理论的学者是()A.纽曼 B.李普曼C.麦奎尔 D.卢因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媒体的基本类型有()A.书写媒体 B.印刷媒体C.电子媒体 D.互动媒体E.语言媒体22.报纸传播的优势是()A.强视觉平面媒体 B.阅读自由C.便于保存 D.传播范围广E.长于刊载深度信息23.广播节目按内容性质可划分为()A.新闻类 B.社教类C.文艺类 D.服务类E.专题类24.电视台的专业人员主要有()A.制片人 B.导演C.节目主持人 D.摄像师E.节目制作技术人员25.网络媒体所具备的特性是()A.容量大 B.速度快C.超地域 D.可链接E.可检索26.网络广播的特点是()A.异步性 B.同步性C.窄播化 D.分众化E.互动性27.媒介组织的内部管理包括()A.编务管理 B.人事管理C.财务管理 D.物资、技术设备管理E.生产管理28.西方学者关于媒介制度的“规范理论”主要有()A.自由主义理论 B.极权主义理论C.社会责任理论 D.民主参与理论E.发展传播学理论29.比较容易接受传播影响的人的个性特征是()A.比较害羞 B.对他人富有攻击性C.言谈中缺乏自信 D.在社交场合局促不安E.有不喜社交、离群索居的倾向30.决定媒介议程的因素有()A.大众媒介的把关人 B.大众媒介的受众C.具有影响性的媒体 D.意见领袖E.特定的新闻事件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4分,共8分)31.媒介组织32.使用与满足理论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3.简述报纸业务流程中编采合一的弊端。 34.为什么说广播是由声音构成的符号系统?35.新闻法规和新闻政策的差异性体现在哪几个方面?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36.试述电视媒体的功能属性、传播优势及其对受众的重要影响。 37.论述当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现实表现及其产生的原因。 六、综合应用题(本题12分)38.根据案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回答下面提出的问题。 2009年3月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型流感疫情(最初被称为“猪流感”,后来被权威机构正式命名为“甲型H1N1”流感),在袭击墨西哥、美国之后,迅速向世界各国蔓延,我国也未能幸免。 疫情爆发之初,由于对引发该流感的病毒产生的原因未能及时查清,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也有种种猜测,这导致许多人怀有恐惧心理,一部分人甚至盲目抢购防治流感的药品,此类现象和问题引起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问题一:从公关的角度分析,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事件?问题二:作为某城市疾病防控中心负责对外宣传的公关部主任科员,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减少和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并积极防范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问题三:作为训练有素的公关人员,应该如何与媒体沟通以获取最佳传播效果?全国2010年1月自考现代媒体总论试题课程代码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采用“媒介生态”这一术语并将其拓展为媒介研究专门领域的学者是()A.麦奎尔 B.卢因C.麦克卢汉 D.波兹曼2.传播媒介得以存在的首要因素是()A.信息 B.物质实体C.符号 D.人员3.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份官方的报纸”的是()A.《罗马公报》 B.《新到新闻》C.《每日新闻》 D.《巴黎新闻》4.世界上第一份成功的廉价报纸是()A.《泰晤士报》 B.《费加罗报》C.《太阳报》 D.《纽约时报》5.最早研制出移动电话的国家是()A.意大利 B.德国C.英国 D.美国6.在我国报纸中最重要的评论是()A.评论员文章 B.短评C.编者按 D.社论7.横排报纸的版面空间中,最具强势的区位是()A.上右区 B.下右区C.上左区 D.下左区8.广播节目系统构建中最后一个环节是()A.节目推广 B.选择形象代言人C.整合协调 D.定位9.广播电视传播内容最主要的软载体是()A.节目 B.版面C.广告 D.品牌10.我国第一条电视广告播出的时间是()A.1949年 B.1958年C.1979年 D.1985年11.电视节目制作中电子演播室制作方式的英文缩写是() 12.网络媒介传播的逻辑拓扑结构是()A.树型结构 B.环型结构C.线型结构 D.星型结构13.世界上第一家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报纸产生于()A.日本 B.美国C.中国 D.英国14.在世界上最早出现数字音频广播的地区是()A.美洲 B.欧洲C.亚洲 D.非洲15.我国第一个有线电视广播系统建立的时间是()A.1949年 B.1958年C.1976年 D.1979年16.媒介组织的外部公众中,最重要的是()A.广告客户 B.媒介受众C.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D.其他媒介组织人员17.我国内地第一个具有明显电子商务性质的新闻媒体网站是()A.新浪网 B.搜狐网C.大洋网 D.人民网18.我国报纸的创办实施的是()A.报备制 B.审批制C.复核制 D.登记制19.就现状而言,我国内地拥有最多受众的强势媒体是()A.报纸 B.广播C.电视 D.杂志20.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公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理论是()A.社会责任理论 B.民主参与理论C.自由主义理论 D.极权主义理论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传播媒介的基本性能有( )A.实体性 B.中介性C.负载性 D.还原性E.扩散性22.在报纸的内容生产中,基本业务包括( )A.采访 B.写作C.编辑 D.评论E.印刷23.广播节目构建的原则有( )A.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B.坚持以新闻广播节目为中心C.坚持以节目为本 D.积极拓展黄金时段E.坚持节目系统的开放性24.电视传播符号主要有( )A.图像符号 B.声音符号C.文字符号 D.象征符号E.逻辑符号25.报纸编辑的职能主要体现在( )A.统筹决策 B.广告发行C.整体把关 D.报纸推介E.产品“再创作”26.我国内地著名的门户网站有( )A.新华网 B.人民网C.新浪网 D.搜狐网E.网易27.广播经营的领域主要有( )A.服务经营 B.节目经营C.广告经营 D.技术经营E.外延经营28.新闻职业道德的原则主要有( )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坚持新闻自由C.坚持真理,实事求是 D.增强媒体的经济效益E.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29.电视观众的动机有( )A.主人的心理 B.强烈的参与心理C.渴求信息和知识的心理 D.消遣娱乐心理E.选择性心理30.不易受传播影响的人所具有的个性特征是( )A.自尊心不强 B.对他人富于攻击性C.不喜欢社交 D.有严重精神性神经症困扰E.在社交场合局促不安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4分,共8分)31.意见领袖32.知识沟假说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3.报纸自办发行的优点是什么?34.简述公共事业型广播运营机制的特点。 35.简述媒介自由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36.试述报纸的传播优点及其对受众的重要影响。 37.试述媒体组织经营的必要性、基本规律及其理论依据。 六、综合应用题(本题12分)38.根据案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回答下面提出的问题。 “告诉家人和同事朋友暂时不要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这则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流传的关于“柑橘长蛆”且会致人毙命的流言,使很多其他产地的柑橘也受到“牵连”,就连本来喜欢吃水果的消费者对市场上的各类柑橘都“敬而远之”。 柑橘滞销在各地市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对此,柑橘销售商和柑橘产地的果农忧心如焚,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各柑橘产区的政府相关机构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问题一:从公关的角度分析,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事件?问题二:作为某柑橘产区负责对外宣传的政府工作人员,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并尽量减少因流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三:作为经验丰富的公关人员,应该如何与媒体沟通以获最佳传播效果?

我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但希望今后从事新闻传媒方面的工作,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掌握哪些技能,积累哪些经

我觉得想学新闻首先要多读书,新闻人都是杂家。 一些专业书,我推荐你:《怎样当好新闻记者》,[美]杰克•海敦,新华出版社《新闻学概论》,李良荣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传播学概论》,[美]施拉姆、波特著 新华出版社世界新闻传播史 陈力丹著 上海交大出版社 中国新闻传播史 方汉奇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关系学 熊源伟主编 人民出版社媒介管理学 邵培仁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现代新闻写作教程 董广安著 郑州大学出版社 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 童兵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广告学 颜景毅著 郑州大学出版社 定价28.00元 《冰点故事》,新浪网全文转载 李大同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风云人物采访记》,[意]法拉奇,新华出版社《热言时代——<南方都市报>时评精选》 南方日报出版社《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美]约翰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普利策传》,[美]布里安/[美]斯旺伯格,新华出版社。 《最好的时光——侯孝贤电影记录》 朱天文著 山东画报出版社《新闻写作与报道训练教程》,[美]里奇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新闻报道与写作》,[美]梅尔文•门彻,华夏出版社《怎样写新闻从导语到结尾》,[美]威廉.梅茨,新华出版社《纽约时报的风格》,李子坚著 长春出版社 《新浪之道:门户网站新闻频道的运营》,陈彤等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十年,从改变电视的语态开始》孙玉胜著 三联书店《数字化生存》,尼葛洛庞蒂著,海南出版社,可从网络下载 《传播学引论》李彬著,新华出版社《美国新闻史》[美]埃默里父子著,新华出版社《新闻学核心》李希光/南方日报出版社《西方新闻理论评析》,徐耀魁主编,新华出版社《中国电视史》,郭镇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人民大学出版社《传播理论》[美]塞佛林著,华夏出版社《传播理论》,[美]斯蒂文•小约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大众传播模式论》(第二版),[英]麦奎尔等著,上海译文出版社《传播学史》,[美]罗杰斯著,上海译文出版社《表达自由——美国第一修正案研究》,邱小平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美]新闻自由委员会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美]杰克•富勒著 新华出版社《报纸的良知》,[美]利昂•纳尔逊•弗林特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论出版自由》,[英]弥尔顿著,商务印书馆《〈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 [美]布隆代尔著 华夏出版社《报道如何深入——关于深度报道的精英访谈》,张志安编著 广东南方日报出版社《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黄旦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大众传播效果研究的里程碑》,[美]洛厄里、德弗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世界传播与文化霸权:思想与战略的历史》,[法]马特拉著 中央编译出版社《理解大众文化》,[美]约翰•费斯克著 中央编译出版社《电视、受众和文化研究》,[英]戴维•莫利著 新华出版社《软边缘:信息革命的历史与未来》,[美]保罗•利文森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手机》,[美]保罗•莱文森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二媒介时代》,[美]波斯特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当代电影分析》 [法]雅克•奥蒙、米歇尔•马利著江苏教育出版社《电影的意义》 [法]克里斯蒂安•梅茨著江苏教育出版社《电影艺术——形式与风格》 第五版 [美]大卫•波德维尔 克莉丝汀•汤普森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国电影新浪潮》(上、下)焦雄屏著江苏教育出版社《电影×音乐》 罗展凤著 北京三联书店《社会研究方法》(第10版)[美]巴比,华夏出版社《大众媒介研究导论》(第七版)罗杰.D.维曼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作为话语的新闻》[荷]梵•迪克,华夏出版社《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张国良,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社《影视光线艺术》,刘永泗,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电视音乐音响》,郝君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电视照明》,李兴国、田敬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广播影视中的声音——广播影视系列丛书》,李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影视编剧艺术——广播影视系列丛书》,陈吉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采访行为学概论》,熊高,人民出版社《Adobe Photoshop CS2中文经典教程》,[美]Adobe公司著 袁国忠译,人民邮电出版社《Adobe After Effects7.0经典教程》,[美]Adobe公司著袁鹏飞译,人民邮电出版社《Adobe Illustrator CS2中文版经典教程》,[美]Adobe公司著 俞琳娜译,人民邮电出版社《FLASH Professional8标准培训教材》,[美]Adobe公司北京代表处DDC传媒主编胡海 赵玉倩 张精设编著,人民邮电出版社《Adobe Audition 2.0标准培训教材》[美]Adobe公司北京代表处DDC传媒主编汤楠编著,人民邮电出版社《单机拍摄与制作:第三版》[美]罗伯特·B·穆斯伯格,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电视摄像艺术新论》周毅 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影视剪辑编辑艺术(实用影视艺术丛书)》,傅正义著,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当代广告学》,[美]威廉•阿伦斯,华夏出版社《一个广告人的自白》,[美]大卫•奥格威,中国友谊出版社《定位》,[美]里斯•特劳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公共关系的战略与战术》,[美]丹尼斯•威尔科克斯 等,解放出版社《杰克•韦尔奇自传》,[美]杰克•韦尔奇、约翰•拜恩,中信出版社《广告调研方法》黄合水厦门大学出版社《广告人手记》,叶茂中,企业管理出版社《社会心理学》,沙莲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松下经营哲学》,[日]松下幸之助,延边大学出版社《广告英语一本通》,王燕希编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国外广告创意》, 鹿耀世主编中国画报出版社 《为世纪代言:中国近代广告》, 黄志伟黄莹 学林出版社 《广告心理学》仁科贞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公关第一,广告第二》,[美]阿尔•里斯等,上海人民出版社 《历届中国广告节金奖作品集:1986-2003》,大贺集团编,江苏美术出版社 《广告创意与策略——市场营销系列》,英文版,东北财大出版社 《广告摄影技术教程》, 刘立宾, 中国摄影出版社 《注意力行销》[美]肯•萨可瑞,汕头大学出版社 《方法比知识重要系列丛书——国际4A广告公司基本操作流程》, 朱海松, 广东经济出版社 《网络广告设计》,金琳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中国广告20年》黄升民武警音像出版社《广告调查(第二版)》黄升民、王冰、黄京华中国物价出版社《整合营销传播:创造企业价值的五大关键步骤》[美]唐.舒尔茨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麦肯的方法》朱海松广东经济出版社《奥美的观点 II》宋秩铭、庄淑芬等著企业管理出版社《广告创意解码》贝纳德.格塞雷、罗伯.埃伯格中国物价出版社《创意潜规则:发掘你的5种构想力》(美)安奈特.穆瑟-魏曼著汕头大学出版社《广告创意法则:22位超凡广告人解析成功广告奥秘》(美)迈克尔.纽曼电子工业出版社在充分的博闻强记的基础上找到一家报社(我个人认为最能锻炼文笔的还是当地的都市报晚报,当然最能洞察社会的还是当地电视台收视最高的当地新闻栏目组)去见习,找总编办的领导谈,进而要求实习,从而真正懂得大众媒介。 积极发表文学作品,加入当地作家协会对你的新闻之路也会有很明显的侧面帮助。 例如陈朝华(《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马莉(《南方周末》高级编辑)就是都是不错的诗人,这样双重身份的人好多。 报社最薄弱的人才洼地是印刷部门,接着发行部门,其次是广告部门,最后才是编辑部门。 我建议可以在资历尚浅时走曲折路线。 整合营销传播也许与你自身的专业有很多共通之处,建议你多考虑这块研。 这个是传播学专业下的方向。 传播学现在也是颇热。 好好斟酌,好好把握,愿你成功!

中国足球存在最大的问题

体制和监督以2004年10月2日北京国安俱乐部足球队的客场罢赛事件为序幕,以10月17日大连实德俱乐部董事长徐明发表有关改革中国足球管理模式、成立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联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公司)为开端,近期由部分中超俱乐部的“足球投资人”发起的被部分媒体冠以“中国足球革命”的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风波最终以中国足协满足“革命者”的部分诉求——2004年度中超联赛 “暂停降级”、先后向俱乐部公布本年度中超联赛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成立深化改革中超联赛体制的小组——来交换到“革命者”对中国足协拥有依法依章管理中国足球的权力和拥有各类国家级足球竞赛所产生的财产权的暂时承认和尊重而暂告平息,联赛继续进行了。 但是,风波并没有完,随着11月11日中国足协成立“中超深化改革工作小组”和“会员协会深化改革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日程表,有关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尽管这次被冠以“足球革命”的波澜称不上壮阔,但却折射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些问题就是中国社会问题的缩影。 从法律角度看,足球界长期难以解决的比赛腐败、裁判“黑哨”等徇私枉“章”问题与社会其他方面存在的腐败现象、司法体系信任危机实乃同出一辙。 不过本文主要就这次风波所引发的部分俱乐部与中国足协在深化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所涉法律问题上的歧见展开分析,以社会法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为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提供基本理念和具体法律工具的支持。 在现代资本力量无孔不入的大背景下,体育早已开始产业化、社会化了。 在以经济为精神特质的20世纪,资本侵入了所有领域——慈善领域和文化、体育、医疗等领域。 20世纪晚期第三域非营利组织勃兴:一方面,大批自主的私人组织,不再热衷于为其股东或经理孜孜逐利,而是致力于国家正式机制以外的公共目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继续分化(二者的区分不在于是否从事经营,而在于是否以向投资人分配经营利润为其设立宗旨);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二者的融合,人们已经很难区分它们的界限(因为非营利性组织也利用营利性组织的运作方式从事经营,营利性组织也被提出了负有社会责任)。 因此,如果欧洲某一国家的足球协会既具有管理职能又从事足球产业的经营并不会让人吃惊。 2004年发生的中超风波是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以及政府组织之间在中超联赛自治方面的竞争与合作问题在中国难得一遇的典型、鲜活且集中的表现。 这里面涉及到第三域的非营利组织——中国足协、球迷协会,又涉及到私域的营利性组织——俱乐部及其投资人、赞助商、电视转播商,还涉及到公域的公权力组织——国家体育总局。 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挑战中国足协,向其提出分享和行使中超联赛的财产权、经营权、管理权、监督权的要求,并以罢赛、延迟今年剩余比赛为武器。 俱乐部及其投资人通过召开“投资人联席会议”并以各种名义充分表达了资本的逐利和话语权诉求。 中国足协通过召开中国足协执委会坚决维护其对联赛的管理权和财产权。 尽管冲突双方声称的目标是一致的——解决足球联赛中的种种问题,搞好中国足球,但是它们的具体看法却并不一致。 社会自治两个重要领域——营利的私域与非营利的第三域——中的组织的分化与融合,以及它们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分化与融合,在中国足球领域表现极为突出,而且该风波所提出的问题也是典型的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问题。 这种法人团体要求自治的变革最终会促进社会立法和经济立法,并促进相应司法能力的提高。 社会法暨经济法是传统的公法和私法不能妥善解决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多元、多层次利益交叉融合和矛盾冲突而出现的新兴法律部门,它以具体领域的社会公众的利益为基准,协调“社会权力”之间和“社会权力”与公权力、具体领域的公众之间的冲突。 但是,社会法暨经济法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还是个不为人所熟知、所充分理解的新生事物。 社会法暨经济法的发挥作用既取决于公权力的自我限制和革新,也取决于自治组织的力量,没有均衡的力量匹配很难让法制变革发生,即使通过移植或者根据理性至上的精英意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也很难让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风波为社会法暨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典型的素材,也是以社会法暨经济法理论来武装参与变革的各种力量并促进变革和平、有序实现的良机。 国家级的足球联赛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典型的社会生活的自治领域,在当代中国它还需要逐渐从政府的主导和支配中解脱出来从而演化为另外一种更具有时代适应性的面目——在公权力的支持下,实现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这场风波就是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变革中必然发生的要求重新界定各方权益集中而激烈的表现。 可喜的是,尽管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但冲突双方都拿出了法律武器。 在和平条件下,利益直接表现为法律上的权利,因此双方争议的焦点也集中在法律问题上。 一、中超联赛的财产权利问题变革首先遇到的就是联赛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因为与美国、欧洲等国联赛的产权运作尤其是启动机制完全不同,中国足球联赛的产权人并非是徐明等俱乐部的“投资人”,也不是中国足协这一半官方半民间的非营利法人社团(它只是联赛产权所有者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其产权人是“全民”,即联赛财产是国有资产。 从1992年启动中国足球改革并在1994年将专业化足球改革为职业化足球之后,中国足球的国家级联赛开始了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 但是,除了俱乐部自己对球队的投入之外,整个联赛的组织工作(中国足协及其地方协会来承担的)和初始投资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 鉴于全民财产无法由全民直接行使所有权,所以联赛产权的直接代表是国务院下属的国家体育总局。 俱乐部的会费、赞助商之赞助都是联赛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对价。 故而徐明等所代表的俱乐部投资人对联赛财产权提出所有权的要求是难以成立的,而中国足协执委会在2004年10月26日会议中的决议中提出“中国足协是竞赛所产生的所有权的最初拥有者”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只是所有者(全民)代表(国家体育总局)的委托代理人,而非产权人,甚至产权代表也不是。 因此,在2004年中超风波中提出财产权要求的双方都缺乏法律依据。 联赛的所有权人(全民)如果决定将其民营化则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下进行决策并合理估价,在有关法人团体支付了合理对价后取得该项财产权。 联赛所有权人如果决定继续维持国有公营的现状,则可以继续由所有权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协这一非营利法人团体经营联赛。 但是,按照20世纪末期开始的第三域团体革命和重塑政府运动所代表的潮流和趋势来看,中超联赛需要逐渐从全民所有通过公正程序变成第三域的团体(中国足协)所有或者私域的团体(中超联盟公司)所有。 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俱乐部和中国足协提出所有权要求都代表了时代的要求,但是它们都需要支付合理对价并承担社会责任——譬如从联赛收入中抽取一定费用设立基金,以支付各级国家队的训练、比赛费用和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培养。 无论是国有公营还是部分或者完全的民营化都需要严格界定产权,以产权为该联赛运作的基础。 须注意的是,联赛的财产权与俱乐部的财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以混淆。 “俱乐部的投资人”是不能通过偷换概念而变成联赛的投资人,更不能据此占有国家财产,否则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3年版的《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第1款规定,“国际足联、其会员协会以及各洲际足联为由其管辖的各项赛事和竞赛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且不受任何内容,时间,地点和法律的限制。 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权如徽章和版权。 ”中超联赛作为中国足协管辖的赛事,其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权如徽章和版权都应当在名义上由中国足协最初拥有。 这与体育总局授权中国足协行使联赛的财产权利是相一致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中超联赛的财产权在没有民营化之前仍然属于国有资产。 变革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自治的有效性问题。 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是适应世界潮流和中国体制转型的需要而逐步展开的。 1994年创立职业联赛就是逐渐使原先的专业队由依附政府转为市场主体,足球事业的投入也由国家承担转为依靠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增加投入。 另外,职业联赛也逐步将赛区的管理、组织工作由政府牵头的赛区委员会承担转为由实体化的各地方协会承担。 2004年成立中超联赛的初衷也在于进一步通过改变联赛的经营管理体制提高中国足球水平。 按照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的话讲,中超联赛就是要建立一个新的管理体制——在中国足协的领导下,以中超委员会为主导,以中超俱乐部为主要成员,以中超的章程为基本依据,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管理体制。 这些年的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其实就是逐渐将官办的足球事业社会化、市场化,促进足球领域的社会自治。 但是,自治的有效性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自治的有效性依赖于法人团体间协调机制的灵活高效,而现行的自治机制中缺少俱乐部对中国足协制约和监督的法律渠道,俱乐部的意见很难影响足协的决策。 成立中超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制定《中超联赛章程》和成立中超委员会,在足协和俱乐部之间建立对话的平台和制约的机制,但是实践证明它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这固然与足协专制的官僚作风有关,也与俱乐部和足协在中超联赛中的财产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划分不清楚有关。 在现行体制下,中国足协作为联赛财产权所有者代表的委托代理人是经营联赛的主导者,但是俱乐部作为联赛的生产者之一应当分得相应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基本部分甚至应当是固定的,经营不善的风险应当由中国足协承担而不能由俱乐部承担。 在民营化之后,经营风险应当由承接联赛财产权的组织(譬如徐明等提出的联盟公司)承担,中国足协则取得固定收入,并以此收入经营国家队和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 由于中超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不清楚,所以其自治机制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因此,改革或者明确现有的产权以及明确相应的风险负担是中超自治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否则还将是一本糊涂账,无法调动自治团体中各方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另外,联赛财产权和经营权的明确界定需要通过自治团体中的各方协商解决并需要取得体育总局的支持,这与《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第2款的规定也是吻合的。 该条款规定,协会执委会应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权利以及权利的内容并就此制定特别的规程。 执委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独自使用此权利或同第三方合作或完全通过第三方来行使这些权利。 因此,通过成立中超联盟公司的方式运作中超联赛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但是它需要相应的协商机制和法律制度安排。 其次,自治的有效性依赖于消费者和生产者对联赛的监督制约。 球迷协会、球员工会、裁判员团体以及赞助商都可以以某种方式向自治的足球法人团体(无论是中国足协还是联盟公司)施加压力,它们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表达呼声,也可以用脚投票——离开中超联赛。 在这次风波中颇为遗憾的是中国球迷的表现相对消极。 中国足球联赛的发展促成了众多足球球迷协会的成立,但是这些球迷协会在事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没有发出什么有力的声音。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难能可贵的亮点。 中超常委会开会前北京球迷协会的球迷代表在会场外发放传单、接受采访。 在他们分发的题为“尊重球迷权益、净化赛场环境”的宣传单中,提出“采取球迷听证制度、尊重球迷利益”的要求。 其中还有一球迷执着地举着“要求旁听会议”牌子,并不时呼喊要求旁听会议的口号。 另据报道,上海、青岛、武汉、南京、天津五地球迷俱乐部所组成的中国球迷联盟联合在新浪网向中国足协发出公开信,并针对中国足球的改革提出加大足球产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建立规范的联赛管理体制、让球迷参与关键决策、保护球迷权益、发展球迷团体、规范各俱乐部票务市场等六点意见。 这是民间自治力量监督作用的发挥,但是相对庞大的球迷组织而言实在是微不足道。 由此可见,中国民间自治力量的表达能力和表达欲望还较为有限。 尽管后来中国足协召开了球迷座谈会,尽管变革中冲突的双方都把球迷利益放在他们高举的大旗之上,但是球迷对变革的直接推动作用很小。 既然不能对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发挥什么直接作用,那就干脆什么也不说,中国人的实用主义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再现。 再次,自治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媒体的监督。 媒体公开透明的及时报道和有关转播权的谈判是有力的制约力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自治、自律机制的形成。 在这次风波中需要赞扬的是媒体。 中国大陆的足球新闻至少具备相对的“新闻自由”,每一个关心中国足球的人都不难从近期传媒的自由报道中得到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甚至细节,都不难从传统的大众传媒和新型的电子网络上得到各色人等对这次被冠以“足球革命”风波的种种评论。 有人赞同并支持徐明等“革命者”的“革命行为”,认为他们的行为不仅是要推动中国足球管理体制迈向完全市场化,而且这种超越足球领域的“宪政中典型的公民不服从”的行为可能会促进中国民主的发展;有人反对并质疑徐明等 “革命者”资格和动机;还有一些传媒和球迷虽然早就对中国足协的专制无能不满,但倾向于认为徐明等人的“大亨革命”不过是场分肥闹剧,或者说是打着“全面市场化”、“谁投资、谁收益、谁享有”旗号行侵吞人民资产之实的“掠夺阴谋”的适时实施。 总之,媒体给予该事件极大的热情和关注,作了充分、自由的报道、评论,各种不同的声音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提供了中国公民社会自治机制形成所必需的机会和平台。 最后,自治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国家体育总局重新定位和审视自己的职能。 在这次风波中,无论体育总局的领导是如何幕后指导足协工作的,但是它始终没有公开出面干预足协的自治,严格遵守了《体育法》第31条的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不过,中国足协的高层官员仍然由体育总局任命的做法充分说明了足协还是有强烈官方色彩的半官方组织。 这也是自治机制难以有效实现的瓶颈,而这也是与《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相悖的。 该章程第17条第1款规定,“会员协会的机构只能通过本协会内的选举或任命产生。 协会必须在各自的章程中规定选举的程序以保证选举和任命的完全独立性。 ”如果不按照上述程序产生会员协会机构,国际足联是不承认的,即使是过渡性质的也不允许。 因此,进一步的改革可能还需要改革足协本身,改革体育总局和足协之间的关系,促进政事分开。 这也是公权力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在当代分化融合的需要。 依法处理国家与法人团体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并有效保障法人团体的独立法律地位,是团体自治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如果不能保障团体的民间自治性,国家侵入或者抑制团体太多,必将重现罗马帝国末期、中世纪末期、20世纪中期西方社会法人团体萎缩、作用减退以及社会失去活力的现象。 只有在团体自治以及团体与公权力组织合理分工与分离的时期,才有团体的勃兴和社会生活充满活力的局面。 因此,确定团体与国家有关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同法律地位和职能范围的立法非常重要。 这种分离与分工在西方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中国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自治并非是摆脱管制,重塑政府运动中的管制革新潮流也并非是不要管制,而是自治与管制关系的重构。 管制是为了进一步扩充自治,在这里,政府管制革新与竞争自治是“一币之两面”,它们并非是排斥关系,而是一种融合并相互扩张的关系。 在中超联赛中,公域、私域与第三域的界限是极端模糊的。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充分的协商、协调和合作,也需要充分的竞争制约机制,更需要法律来规范、保障。 因此,在新世纪的自治浪潮中,社会学所谓的规范饥渴并未减少,反而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跨越公、私两域甚至第三域的社会法暨经济法的勃兴。 社会法暨经济法秉持其社会本位思想,是协调社团自治和政府管制之间冲突的有力工具。 变革中遇到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法人团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问题。 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现行社会团体的管理体制采取了两种限制竞争的措施:第一,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的,一般不许设立新的社会团体;第二,限制社会团体从事跨登记管理区域的活动,条例中社会团体名称的地域性要求、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章程中须明确规定本社团的活动区域等规定都是其体现。 虽然并非对所有的社会团体都需要上述地域单一性限制,但为了保障竞争的有序性,对某些团体进行上述法律限制是合理的。 这在体育领域则最为典型。 《体育法》第31条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第40条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就中国足球协会来说,根据2003年由会员大会通过并依法登记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2条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 类似中国足球协会的地域单一性要求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是大量存在的,这种团体的地域单一性不是通过竞争形成的,而是通过法律取得垄断地位的。 如果中国足协经营管理不好,中国的俱乐部和球迷(消费者)也无从选择支持另外一个社会团体。 在西方可以通过选举更换无能的管理层,但中国足协的管理层是通过非完全民主的方式产生的。 因此,对此种通过法律授权而取得地域垄断性的社会团体虽然在其产生初期需要政府主管机关进行严格的监管,但是最终还是应当通过逐渐推进依法自治来解决问题。 联赛财产权通过合法程序转移到中国足协手中还是俱乐部成立的联盟公司手中,都无法排除中国足协的管理权。 中国足协无论以现在的半官方身份,还是完全自治之后成为彻底的民间组织,都具有管理、监督联赛的职能。 这就涉及到营利的俱乐部之间以及它们与非营利的足协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如何规范的问题。 无论是采取中国足协以其拥有财产权、经营权、监管权从而主导各俱乐部之间的合作协调的机制,还是采取俱乐部通过联盟公司取得财产权而主导参加联赛的各俱乐部之间的合作协调的机制,合作协调的机制都是经营联赛所必需的,但是它们都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的要求,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者优势地位掠夺联赛消费者——赞助商、媒体、球迷——的利益,也不得利用其拥有的“社会权力”压榨劳动者——球员和裁判员——的利益。 2004年中国足球联赛风波中出现的罢赛行为,威胁无限期停赛行为以及操纵比赛结果和追打裁判的行为,实际上都是既不顾消费者利益也不顾劳动者利益的行为(虽然其中可能有“黑哨”问题所迫,对“黑哨”问题必须有一个为所有各方公认的符合足球比赛规则的解决方法)。 在中超联赛中,每个俱乐部球队都是垄断集团的成员,它们之间的部分或者全部成员的任何形式的卡特尔协议行为或者协调一致行为或者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或者相互持股、关联形成任何意义上的两个俱乐部的结合,都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的。 在欧盟,足球协会和成员国的足球协会操纵比赛门票价格的行为是可能遭到竞争法执法部门的审查的,价格要由市场决定而非由一个垄断的同业公会决定。 因此,《国际足联章程》第18条第2款规定,“各会员协会应确保所属俱乐部就任何同会员资格有关的事务的决定权,不受外部机构影响且不论其采取何种法人结构。 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比赛的完整和竞争性受到威胁,会员协会都应确保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控制一家以上的俱乐部。 ”该条款的宗旨在于保持联赛的竞争性,从而提出了联赛的反垄断要求。 所以,反垄断是中国足协的一个重要职能。 实际上,《国际足联章程》第72条规定的“国际足联、其会员协会以及各洲际足联有权对其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足球比赛和赛事的图象、声音和其他数据传输方式的发行进行独家授权、且不受内容,时间,地点和技术和法律方面的限制”仅仅是说协会有对赛事转播进行独家授权的权利,这种独家授权本身不受法律限制,但是协会如果滥用其垄断地位或者优势地位损害下游企业(转播商)和消费者的利益还是要受反垄断法规制的。 法人团体之间提供社会服务的竞争和为提供服务而展开的吸取资金(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社会捐助、适当付费所得等)的竞争是需要相应的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来保障的。 因此,联赛的升降级是“为赢得更高一个层次的市场而竞争”的重要制度。 所以,足协取消暂停2004年中超的升降级是暂时取消竞争,正当理由不足,只是一种无原则的妥协。 而且这种妥协是在实际解除了盛传属于“革命者”领袖徐明的“实德系”的四川冠城降级之虞的情况下,这就更使人们难免产生中国足协无能和无原则的印象。 变革中遇到的第四个问题是司法的最终保障问题。 联赛中的“赌球”、“假球”、“黑哨”等违法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狠狠打击,不然其他问题都无法解决,这就需要司法的深度介入。 而足球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所有权保障、社团之间协调机制的形成和有效运作、竞争与合作的规范等也需要司法的最终保障。 司法为自治团体在内部与彼此之间的分歧和争议解决提供了权威性的裁决机制,为各方依法依章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一个公正的场所与程序保障。 但中国目前现有的司法体制可能还难以对此提供完善的保障机制。 所以,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提高是社会法暨经济法发挥其社会正义性的基础,因为复杂、模糊、高级的法律需要更高素质的法官和更高水平的司法体制。 私域法人团体所谓的私法自治行为是建立在当事人的利益和力量较量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基础之上,所以民商法的司法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具有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痕迹,无论是其意思表示行为本身还是向法院进行相应的说服工作,甚至最终的司法强制性。 社会法暨经济法则建立在对法人团体自治规范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以遏制社会权力暨市场权力的“恶”,并促进弱者合作、争取发展机会为目标准则。 在社会自治领域既分化又融合的情况下,司法审查已经不可能严格区分二者的行为差异,而是统一进行司法审查,但在具体事项上则运用不同的理念来适用法律。 正像涂尔干在19世纪末期所指出的,“虽说法人团体并不是公众关注的惟一问题,但再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对其他问题的讨论都依赖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 如果我们不去创建新型法制所必需的团体,就无法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法制变革运动。 因此,要是我们现在就想制定出详细的法律,那确实是徒劳无功的事情。 ”因此,中国2004年的中超风波所带来的团体变革也必然带来新的法制变革,必然给现有的立法和司法提出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从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相关标签: 移动新闻时代手机新浪网尽享新闻自由手机新浪网体育

本文地址:http://www.hyyidc.com/article/92336.html

上一篇:手机新浪网掌上新闻神器,让您足不出户知天下...
下一篇:高端手机市场的争夺苹果和三星主导,华为和小...

温馨提示

做上本站友情链接,在您站上点击一次,即可自动收录并自动排在本站第一位!
<a href="http://www.hyyidc.com/" target="_blank">好有缘导航网</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