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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使用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个税APP扫描右侧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或使用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申报经营所得(A表)1.登录成功后下滑页面,选择常用业务——点击【经营所得(A表)】。 2.选择申报年度。 (以2022年为例)3.输入要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确认添加】。 4.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季度末的月份(以2022年9月为例),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 (注意:如果是当年新办企业,税款所属期起为工商登记的月份,如果不是,则为当年1月。 )5.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 (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 6.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注意: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个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另一处则不能享受。 例如选“否”,则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7.点击录入减免税额,点击【下一步】。 (注意:系统自动判定并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政策)8.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并以保存,即为申报成功。 三、税款缴纳1.申报成功后,若需要缴税,点击【立即缴税】。 2. 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3.选择支付方式。 (注意:个人签订过三方协议的,推荐三方协议支付,未签订并且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推荐扫码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四、打印完税证明1.开具完税证明。 完成缴税后,回到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日期——选择下方【已完成】——【查询】。 2.选择缴税记录——点击【转开完税证明】。 若您是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办税人员,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前置准备1.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我要下载——软件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2.能够准确核算所属期年初至上月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累计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已实名办税人员可通过实名登录。 未实名的办税人员可通过申报密码登录。 2.初次登录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两次——点击【下一步】。 3.获取办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设立数据自动备份——点击【立即体验】。 4.以申报密码登录为例,选择弹出框右侧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注意:密码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上设置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点击【登录】。 (注意:若需重置密码请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码并重新登录)二、人员信息采集1.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第一行【人员信息采集】——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必填,任职受雇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点击【报送】。 2.系统弹出 “报送成功1位,报送失败0位”的提示框,点击【关闭】。 三、纳税申报1.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 2.勾选下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点击【修改】——自动选择据实预缴——据实填写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 )——点击【确定】。 3.若“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点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蓝色姓名——下拉申报预缴编辑界面“第十三条”——点击后面的【纸笔形状按钮】——下拉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拉勾选唯一的减免性质——点击【确定】。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 (注意:本文默认每月5000的减除费用在经营所得时享受,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综合所得,则不能同时享受)四、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建议选择扫码支付(5万元以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点击开具二维码——扫码支付。 五、打印完税证明税款缴纳完成后,点击点击左侧菜单查询统计——输入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完税证明开具。
1、搜索当地电子税务网,我以四川省为例。 点击红框链接进入。
2、如图点击下载按钮。
3、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V3.1.048下载及相关资料”右边的下载按钮。
4、下载。
5、下载完成后,点击立即安装即可。
网上报税流程如下:
1、进入国家税务局网上税务服务大厅;
二、点击申报通道,阅读填报说明;
3、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保存并提交;
四、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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