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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研究中的伦理考虑:负责任的优化应对变化的网络格局 (研究关键词的意义)


文章编号:38022 / 分类:行业资讯 / 更新时间:2024-12-13 13:56:12 / 浏览:

关键词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研究中的伦理考虑负责任的优化应对变化

关键词研究是搜索引擎优化 (SEO) 的基础,它涉及识别和分析用户在搜索引擎中使用来查找信息的字词或短语。通过了解用户正在搜索的内容,SEO 专家可以优化网站内容和结构,以提高其在搜索结果页面 (SERP) 中的排名。

伦理挑战

虽然关键词研究对 SEO 至关重要,但它也引发了一些伦理挑战:

关键字填充

关键字填充是指在网页中过度使用关键字,以提高搜索排名。这是一种不良行为,因为会损害用户体验并欺骗搜索引擎。

恶意优化

恶意优化是使用黑帽技术提高搜索排名的做法,这些技术违反了搜索引擎的指南。这些技术可能包括链接农场、关键字隐藏和内容盗窃。

歧视

关键词研究可能会导致歧视,具体表现在有意或无意地排除某些人群。例如,研究表明特定职业或群体的人们使用不同的搜索词,因此优化针对这些人群的网站可能会无意中歧视他人。

负责任的优化

为了应对这些伦理挑战,SEO 专家必须采用负责任的优化方法:

尊重用户

优化工作应以向用户提供有价值信息为目标。避免关键字填充和其他损害用户体验的做法。

遵守道德规范

遵循搜索引擎的指南和最佳实践,避免使用黑帽技术。建立一个基于诚信和透明度的 SEO 策略。

促进包容性

认识到搜索词和偏好因人群而异,并优化


论科学伦理和技术伦理的重要性。

摘要: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同时,其矛盾也逐步显现。 其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和广泛化。 我们应该科学客观的看待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同志曾指出:“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科技伦理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伦理道德的研究,指导科技伦理道德持续深入地发展。 关键词:科技;伦理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 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 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 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 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 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 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 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 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 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着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 ”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 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 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 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 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 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 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 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 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 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 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 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 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 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 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 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 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 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 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 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 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 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 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 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 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 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 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 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 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 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 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 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 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 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 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刘则渊.现代科学技术与发展导论[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张铃,傅畅梅.从技术的本质到技术的价值[J].辽宁大学学报,2005,(3):13-14.

网络心理学

网络心理学

网络心理学是一个新兴的网络名词。 那么什么是网络心理学呢?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网络心理学,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一、网络:作为心理与行为存在的“第三空间”

工具的使用对于人类进化的作用从来都是哲学家和进化研究者们在探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时最重要的主题。 互联网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复杂前景最广阔的工具,它因而远远超越了作为人类工具的意义和价值。 它不仅全面改变了个人的行为方式,而且深刻改变了人际互动和群体行为的组织方式。

互联网全面超越了人类传统的工具,表现在其共享性、智能性和渗透性。 互联网的本质作用体现在个人思想和群体智慧的交流与共享;互联网对人类行为效能影响的根本基础在于其智能属性,它能部分替代人类完成甚为复杂的信息加工功能;互联网对人类行为之所以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在于其发挥作用的方式能够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无所不在地渗透。

法国当代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在其名著《技术与时间》中,从技术进化论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假说:“在物理学的无机物和生物学的有机物之间有第三类存在者,即属于技术物体一类的有机化的无机物。 这些有机化的无机物贯穿着特有的动力,它既和物理动力相关又和生物动力相关,但不能被归结为二者的‘总和’或‘产物’。 ”。 在我们看来,互联网正是这样一种“第三类存在者”。 互联网首先依存于计算机和网络硬件,但是其支撑控制软件与信息内容的生成和运作又构成自成一体的系统,有其自身的动力演化机制。 所谓的“网络空间”, 就是介于物理空间和精神空间之间的“第三空间”。

心理学深入互联网,正是要探索这个第三空间中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存在方式和演变规律。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心理学正处在迅速的孕育和形成过程中,并且必将成为心理科学发展的一个创意无限的重要领域。 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网络空间从文本环境转变为多媒体环境,从人机互动转变为社会互动,使它成为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虚拟世界。 在第三空间这个新的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中,一定会衍生出反映人类行为方式和内心经验的新的规律,包括相关的生理反应、行为表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终端和网络覆盖的普及带来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便利性,人们在深层的心理层面上很容易将网络空间看做是自己思想与人格的延伸。 伴随着网络互动产生的放大效应,人们甚至会感到自己的思想与他人的思想可以轻易相通,甚至可以混合重构为一体。 个人思想之间的界线模糊了,融合智慧正在成为人类思想史上新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也正在改写人类的思想史。 从人类众多生产生活领域中发生的人的行为模式的改变也将会是持续不断的。 从人类行为规律的层面探索这种改变及其效果,这样的研究问题就像网络本身一样令人兴奋和充满挑战。

二、网络空间的心理特性:行为重构的基点

对个体的心理活动来说,网络空间的心理特性体现为基本的空间特性、时间特性、人际特性和自我特性,分别对应的就是网络空间的跨越性、非同步性、匿名性和去抑制性。 从人的行为的属性来说,这四个特性也是网络与人的结合带来的人的行为的新属性,是在传统的环境和空间中所不具备的。 这些新的特性是在网络环境下重新审视和分析人的行为结构的基点。

跨越性

网络跨越性体现在空间距离的跨越,空间距离因素对行为的影响力在网络空间被大大减弱。 便利的多媒体在网络中的传递可以让人们跨越地理空间上的阻隔、物理的障碍进行互动和连接,包括信息分享和交换、商品交易和情感联结。 这样的便利性一方面扩展了个体的生活广度,可以通过网络获得之前不太可能获得的商品、信息或者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也改变着个体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定位,可以随时随地处理工作和生活相关事务让自我知觉的影响范围更大。 因此,跨越性一方面使得个体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的分割,带来了极大的生活便利,另一方面也无形中扩大了个体的心理空间和行为范围。

非同步性

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和互动,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 但是网络的一大特性正是提供非同步性的交流沟通,通过邮件、论坛、个人主页、博客甚至即时通讯工具来实现。 非同步性交流虽然部分不够及时,但是却为个体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择性和控制性。 个体可以基于这一特性,随时终止或者开始沟通;同时,也给了个体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选择回应的方式,而不必担心可能因慌乱而出错,带来人际损害;非同步性允许个体同一时间内开展多重社交,在沟通中感受到更多的可控性和自主性。 更重要的是,非同步性以网络存储技术作为基础,能以多种形式的大数据形成巨量的群体智慧。 个体在心理上可以随时面对群体智慧的存在,提取信息或者贡献自己的创造。 非同步性使得个体与人类智慧活动的关系得以改变,对于人类智慧的进化发展和文明活动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匿名性

匿名性是指个体在网络空间里可以隐匿自己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和身份信息、外貌特征甚至人格倾向,体现了人际互动的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特点。 个体在网络空间中可以随意变换自己的个人特征,也可以控制何时及多大程度上表露自己的人格信息。 网络的匿名性对于处于自我认同发展期的青少年尤其具有吸引力,使青少年能够利用网络来进行自我认同实验,有助于其自我认同的探索和获得。 同时,这样的特性对于那些在现实中因外在特征受到限制的人可以有选择性地呈现,从而促进关系的建立。

去抑制性

根据Zimbardo的研究,抑制可以被定义为一种受自我意识、对社会影响的察觉和对公众看法的担心所约束的行为。 根据这个定义,去抑制可以被描述为这些因素的缺乏;或从相反的角度,去抑制可以被视为公共意识的减弱,这将导致降低对他人看法的关注。 而网络环境中的匿名技术和行为方式就会带来“去抑制效应”。 这种特性的影响可能表现为两种方向:一是人们可能会利用它表现令人不快的举动或情绪,通常是辱骂他人或者实施网络欺负等行为;另一种情况是它可能让人们诚实而开放地面对某些个人问题,而这些问题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是无法讨论的。 由于去抑制性的影响,个体在网络中就可能发表一些较为奇怪和独特的言论、呈现出比较标新立异的装扮、分享独特见解或者经历,甚至分享自己的生活等。 这种网络上的“晒”和“秀”的展示性已经成为网络行为的一个特点。

网络空间的上述四种心理特性,可以用作描述网络行为的基本维度。 当一个行为置于这个属性体系之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网络中行为的特点和差异,更深入地理解网络中行为的相互联系。

三、网络心理与行为研究的类型:行为研究体系的重构

Gosling和 Mason将心理学中的互联网研究分为三类:(1)转换性研究,指将传统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应用到互联网上,如在线调查;(2)现象性研究,指由网络激发的行为或者基于网络的行为,如网络欺负;(3)新兴类研究,指使用新的方法来研究已有的主题,如谣言。 这种分类可以清晰地看到互联网对心理学研究的价值,特别是方法价值。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待互联网与心理学研究的关系,可以将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分为三种类型:基于网络的研究、源于网络的研究和融于网络的研究。 这种分类其实是以互联网为依据对人的行为范畴的一种重构。 “基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作为研究人心理和行为的工具和方法,作为收集数据和测试模型的平台,如进行网上调查、网络测评等。

“源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看做是影响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因素,是依据传统心理学的视角考察网络使用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了什么影响。 网络是人类行为演化过程中全新的影响因素,能够全方位地影响人的行为,从基本的语词加工机制再到群体智慧的无限可能性,网络正在改变着人类行为进化的进程。 源于网络的研究正是要探讨这种网络改变行为的机制。

“融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看作是一个能够寄存和展示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的独立空间,来探讨网络空间中个人和群体的独特的心理与行为规律,以及网络内外心理与行为的相互作用,这类研究内容包括社交网站中的人际关系、体现网络自我表露风格的“网络人格”等。

以上这三类研究从不同的出发点和行为层面对网络和行为进行了重构。 这样一个行为重构的研究体系,能有助于更系统深入地探讨行为在网络时代中的不同属性和特征。

四、发展中的网络心理学:行为重构的领域实践

网络心理学,是指对互联网使用中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进行研究的心理学领域或心理学分支,从网络心理学诞生之初至如今的蓬勃发展,网络心理学对行为的界定和重构经历了一个不断修正的过程。

1984年,Sherry Turkle出版了Second Life:Computers and the Human Spirit,可以算是首次系统提出对计算机技术和人类关系进行探讨的学术著作。 此后,Elwork 和Gutkin提出计算机时代的行为科学研究,一系列研究进一步探讨了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领域也有所扩展,从教育心理、信息加工、到情绪管理和心理健康领域,均有涉及。 1985年,《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杂志创立,开始发表计算机、网络与人类行为相关的研究论文,这标志着学术界对网络心理学的重视和认可。

时至今日,已经有超过20种学术期刊发表网络心理与行为的.相关论文,年发表量数以千计,其影响力也在不断攀升。 Yan 和Zheng用个体生命发展阶段来比喻网络心理学的发展,认为目前的网络心理学正处于“青少年”阶段。 其原因为:一方面,这一领域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儿童期”期间,已经发展出了基本知识和方法论基础,具备了从儿童期过渡到青少年的基本能力;但另一方面在智力上还没有完全成熟,还没有被广泛认可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分支,在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

在所有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主题中,有些研究主题格外受到了研究者和社会大众的关注,其中包括(1)网络成瘾、网络欺负等因为网络的迅速普及而出现的新型问题行为,由于其在年青一代中的发生率较高、可能存在独特的发生机制而引起研究者、教育工作者和临床工作者的关注;(2)网络社交、网络游戏、网络交易、网络色情等受欢迎的网络功能使用行为,由于其庞大的使用群体、巨大的市场收益和产业链条以及潜在的高危成瘾倾向,是目前网络使用行为中最受关注的行为,从其行为特点到对个体的影响,均有涉及;(3)网络情境下的教与学,不但使传统的教学互动得以扩展,并且发展出多种新型的在线学习方式,那么网络中的教与学的过程存在哪些独特的特征、如何最大化实现网络教与学的效果、哪些因素可能会促进学习等问题均引起了研究者和教学实践者的兴趣;(4)利用网络平台积极拓展现有的心理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包括如何将传统的心理咨询借助于网络平台使更多人受惠、如何将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使得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的效果最大化等问题均成为研究热点。

国内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起步较晚。 2011年,我国首个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华中师范大学通过筹建论证。 中国心理学会已经正式筹建“网络心理学分会”。 目前,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我国心理学研究的新的热点分支。

五、网络心理学的挑战与机遇

两方面的需要使得网络心理学研究充满了活力。 一方面,已有的心理科学知识运用于网络环境时需要经过检验和改造,传统的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可以得到加强和改进;另一方面,人们的网络行为表现出一些不同于现实行为的新的现象,需要提出全新的心理学概念与理论来解释,形成新的理论和技术体系。

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内容需要与传统心理学深度融合

网络心理学与传统心理学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网络心理学研究的一大挑战。 一方面,诸多传统心理学的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范式都可以移植到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之中,为网络心理学提供大量的研究课题和方法基础。 另一方面,这些传统的研究主题在网络中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意义。 相应研究变量的测量以及对个体发展和适应的影响也存在差异。 以网络欺负为例,传统欺负存在明显的以强凌弱的特点,欺负者与被欺负者都存在于特定物理空间,比较明确。 而网络欺负与被欺负者之间的强弱关系变得更加模糊,而且被欺负者可能并不知道欺负者是谁,一个被欺负者甚至可以受到成百上千的人欺负。 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广泛传播性,网络欺负的影响可以在短时间内对被欺负者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传统的研究主题和变量移植到网络之中,研究变量的测量、数据的收集、变量的特点和影响后效、网络中相应变量的独特意义和价值都值得认真探索和思考。 根据现有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主题、文献和方法,对于网络心理研究与传统心理学研究的关系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可能需要深入探讨。

首先,网络心理变量是否具有独特的“网络”属性和特点。 其次,网络心理变量与传统心理相应变量有何关系。 再次,网络心理主题和变量的测量是否可靠可信。 最后,网络心理变量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在传统的心理变量和研究主题之外,是否能够进一步挖掘和发现网络中独特的研究主题?

总之,应该在厘清网络心理主题和变量的核心内涵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出网络的独特魅力和潜在特点及其影响。

网络技术与行为主体的双重发展带来的行为复杂性和方法挑战

网络技术日新月异,而不同年龄阶段的个体和群体作为行为主体也在成长中表现出变化和差异。 互联网在全面地改变了当代人的生活的同时,也作为一种环境空间在塑造或改变年青一代的成长。 从出生时就在网络环境中并伴随着个体的成长一直使用网络的群体被称为“数字土著”,而成长到某一个阶段才开始使用网络的群体被称为“数字移民”。 不同群体在这样的环境中的行为塑造程度和模式也会随之不同。 因此,探讨随着网络的改变,网络中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改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网络本身的进化给人们带来了不同的影响。 在网络没有如此普及之前,个体可能会在网络这种新的“虚拟”平台去建构一个不一样的自我,而且个体线上和线下的社交圈的重合度不大,这也为个体的网络身份和人格的探索和提升提供了便利。 但随着网络普及率的逐年提升,线上与线下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对大部分个体而言,线上交往可能只是其线下交往的扩展和延伸,个体可能不再寻求在网络中再建立和塑造与线下不同的人格和身份认同。 因此,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个体的自我呈现和人格表达具有线上线下的统一性。

网络对数字土著和数字移民的影响或许存在差异,对“60”后到“00后”不同年代的网民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社会文化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是通过文化提供的工具实现的。 不同朋辈受到各自年代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对于网络技术作为一种工具的依赖和使用存在明显的差异。 比如有研究发现,随着年龄增长,人们的网络社交圈子逐渐缩小,老年人社交网站上的朋友数量明显少于年轻人;同时老年人社交网站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现实中的朋友,而年轻人社交网站中的朋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陌生人或者不那么熟悉的人。 比较不同朋辈的网络使用的差异及其对他们发展和生活适应的影响是网络心理学领域一个亟待深入的主题。

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使用网络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 在某种程度上,一些早期(如十年前)的研究结论或许并不适合如今的研究状况,甚至可能与目前的研究结论截然相反。 以社交网站的使用为例,早期的使用者可能用社交网站建立了很多新的人际关系,但总的来说,社交网站中的朋友并不算太多,个体并没有因为在社交网站中的投入而忽视线下的社会交往。 因此,社交网站的使用可能降低了个体的孤独感,提升了其幸福感。 但是随着社交网站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人使用社交网站可能变得比较被动,并因为线上的社会交往忽视了线下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从而社交网站的使用可能会降低个体的幸福感。 因此,对于早期的研究结论并不能盲目迷信,对于现在的研究结论是否能够推广到几年之后也应保持谨慎。 这是网络心理学所面临的知识生命周期的一大挑战。 而对于网络心理学领域的一些矛盾的结论,或许也可以从网络技术本身发展的角度给予分析和解释。

网络心理学发展面临研究伦理的挑战

心理学研究大多以人为被试,研究的伦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也有颇多争议。 而网络心理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更是本领域研究的一大挑战。 一方面,网络平台的环境和实验控制更低、参与者身份更难确认等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难题。 另一方面,网络空间逐渐成为维系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已成为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外的第五维国家安全领域,针对网络空间的攻击、破坏、窃密、感知等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空间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如何在不影响网络网络文化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大规模的网络数据分析和研究也是网络心理学面临的伦理挑战。

与此同时,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下包括心理学在内的信息科学相关领域的热门词汇。 正因为大数据与个体行为息息相关,这也使大数据发展到了与公民的隐私保护需求相抵触的阶段。 在大数据与隐私的博弈中,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问题与经验而未雨绸缪,在大数据滥用成灾之前以权衡大数据发展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 作为科研工作者,虽然所得的数据仅用于研究,但是仅用于研究显然不是绿色通行证。 网络大数据的庞杂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和共享,哪些数据不能用于研究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的办法。

信息和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心理研究机遇

互联网应用敏感地反映了新兴的技术手段的变化,同时也在不断地形成心理与行为新的表现形式。 大数据和智能手机正在成为影响未来网络心理学研究的两大工具。 大数据的存在,使得心理学对实体样本数据的依赖得以减轻,并能够更加客观地呈现个体的心理与行为规律,甚至可以从一个更高层面对已有结果进行提取和组织。 而智能手机的传感功能能够侦探周围的环境(噪音,光线,周围的其他人员),记录下个体在线以及离线时的行为,提供及时的自动调节。 这能够平衡网络大数据的偏差,并实现评价的流动性的期望。 在个体行为的连续性和群体行为的大规模属性研究方面,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技术给心理学和整个社会科学带来了重大的机遇。

网络心理学的瓶颈与创新

纵观国内外,尤其是国内的网络心理研究,存在比较明显的瓶颈,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研究主题较为狭窄。 在国际网络行为研究领域,Facebook Psychology几乎占据了网络心理学的“半壁江山”。 对于国内来说,网络成瘾一直是网络心理领域最活跃、最多产的主题。 对于这些领域的广泛关注部分说明了其本身的重要性和社会的关注程度,广泛深入的研究无可厚非,而且这两个领域仍然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去拓展。 但网络心理领域研究主题的多样性体现不够,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开拓。

其次,价值取向较为单一。 大量研究者主要关注网络媒体对青少年发展的负面影响(如网络成瘾、网络欺负等),少有研究去探索网络的积极价值和意义。 网络对人类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就有弊,有积极的影响就有消极的后效。 研究者应该从更加客观的视角探索网络的两面性。

最后,网络心理学随着互联网和计算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技术的发展速度较快,但研究的更新节奏相对较慢,目前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这虽然受到客观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同时也对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一方面要关注当下的网络热点话题和主题,还要留意未来几年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的主题或媒体平台,尽量实现“意识和技术的共同进化”。 当然,一个更高的要求是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可以尽可能地从互联网的发展中抽取出一些不变或少变的元素,探讨这些元素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

互联网的本质作用体现在个体思想和群体智慧的交流与共享。 互联网对人类行为效能影响的根本基础在于其智能属性。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都将得到巨大改造,网络将进一步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和领域。 这些方面,都是网络心理学创新性研究的基础,也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集体智慧在网络中的形成机制、网络资源共享的心理动因、网络经济行为的数学模型、网络搜索关键词与人格表达、网络智能与人的智力发展等主题应该得到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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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冲突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徐良根结合生动案例,深入论述了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有利于营造人们和谐的内心世界,有利于营造和谐的行政环境,有利于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有利于提高公职人员的行政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湖南长沙【关键词】:行政伦理;冲突;和谐社会【分类号】:D035【DOI】:CNKI:SUN:HUAI.0.2007-10-010【正文快照】: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利益多元化、观念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公共行政人员面临的伦理冲突将日渐增多。 所谓行政伦理冲突,是指公共行政人员面对同一种情况,意识到不同伦理准则提出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要求,公共行政人员不能同时遵守这些要求,必须在其中做出选择,而这样的选择并不是能够轻易做出的,遵守了其中一种要求,就意味着违背了其他的要求,无论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使公共行政人员处于进退两难之中。 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有利于营造人们和谐…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 邵春明,王驰; 西方行政伦理的历史演进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01期; 49-51 2 董建新; 解析行政伦理 [J];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 18-23+139-140 3 刘祖云; 行政伦理何以可能:研究进路与反思 [J];江海学刊; 2005年01期; 82-88 4 龙兴海; 确立行政伦理的依据 [J];道德与文明; 2004年05期; 30-33 5 王慰; 论行政伦理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与影响 [J];理论导刊; 2003年08期; 37-38 6 李学; 制度文明与行政伦理建设 [J];行政论坛; 2002年06期; 29-31 7 赵军; 试析中国行政伦理建设 [J];价值工程; 2005年02期; 13-16 8 江秀平; 对行政伦理建设的思考 [J];中国行政管理; 2000年09期; 19-21 9 邢传,李文钊; 西方行政伦理探源——兴起、原因及其历史演进 [J];天府新论; 2004年01期; 67-70 10 何一成; 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急切呼唤行政伦理学——《行政伦理研究》评介 [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01期; 128 论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 强以华社会发展包含着自己的逻辑,并依据自己的逻辑向前运动,但是,社会从来不以纯粹逻辑的形式直线式地向前运动,而是通过纵横交错的偶然事件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形式“左右波动”地向前运动。 因此,为了在理论上更为真实地把握社会发展,特别是为了使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更为有效地服务于政策决策,就不仅要研究社会发展的逻辑,揭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要进一步研究社会发展道路上不可避免的“左右波动”,寻找“左右波动”的合理界限。 本文试图从“伦理张力”的角度对此做一尝试性探讨。 一“张力”本意是矛盾两端的拉拽力量。 社会发展的张力,这里特指社会发展过程中能够促进社会发展并常常伴有或大或小负作用的矛盾两端的拉拽力量。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些矛盾:矛盾的两端不可或缺而又无法均衡,总是处于一种“此消彼长”或“彼消此长”的相互拉拽的力量之中,并在这种相互拉拽的力量之中保持动态平衡,从而推动社会在这一动态平衡中带着某种负作用向前发展。 这种状态就是社会发展的张力状态。 社会发展的张力并非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常态情况,在人类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与实现这一目的的各类手段之间尤其如此。 人类之所以要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其目的也许多种多样,但是最终目的则应该是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并在具体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表现为人类自身“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这里,“生存”指人类的整体存活以及越来越好的整体存活,“发展”指人类在生存基础上的整体、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 为了避免发展一词可能带来的歧义,我们用“整体、自由、全面、和谐”四个词来界定发展。 整体指发展必须是人类整体或相关区域(例如国家、民族)全体人群的发展,自由指发展必须是相对最符合每个人个性要求的发展,全面指发展必须是人在物质、精神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和谐指人类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为了简洁,我们用“人类美好生活”来指称人类自身“更好地”生存与发展,指称人类之所以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 人类的美好生活作为人类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决定了社会系统最终的应有功能是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 这一应有功能可以通过两个层次表现出来:一个是社会整体系统的层次,我们称这一层次的应有功能为“社会整体系统的应用功能”(以下简称“整体功能”);另一个是诸如政治、经济、军事、伦理、法律、艺术等等社会各分支系统的层次,我们称这一层次的应有功能为“社会分支系统的应有功能”(以下简称“分支功能”)。 整体功能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方式为:一方面组织社会各分支系统有效地履行分支功能,从而为实现整体功能提供各个方面的条件;另一方面采用鼓励、限制、平衡等各种手段对社会各分支系统所实现的分支功能进行协调,以确保发展的整体性、自由性、全面性与和谐性。 分支功能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方式为:不同的分支系统通过各自的理论、政策和行为履行属于自己系统的一个侧面的应有功能,从一个侧面帮助实现整体功能,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 人类美好生活与整体功能之间的关系尽管属于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但一般来说,二者总是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因为整体功能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促进,总是兼顾着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性(整体性、自由性、全面性、和谐性),所以整体功能的实现其实就是人类美好生活一定程度的完整实现。 然而,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的关系则常常属于既统一又矛盾的关系。 就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的关系也属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言,它们之间本质上也保持着一致性,因为分支功能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 但是,分支功能正因为仅仅是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因而往往难以顾及其他侧面(其他分支功能)的要求,甚至可能会与其他侧面相矛盾,导致分支功能在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同时,常常伴随着从其他侧面妨碍人类美好生活完整实现的负作用。 换句话说,当分支功能始终把自己看成是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的时候,即始终既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应有功能又保持与其他分支功能相互协调的时候,它们便与人类美好生活保持一致而不矛盾;当分支功能或多或少忽略了自己是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的时候,即忽略了既必须有效履行自己的应有功能又必须与其他分支功能保持相互协调的时候,它们便与人类美好生活之间既统一又矛盾。 正是这种既统一又矛盾的状况,使社会发展常常处于张力之中。 不仅如此,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还常常是一种悖论,从而使社会发展的张力常常处于一种紧张状态。 因为对于特定的社会分支系统来说,或者对于参与特定的社会分支系统活动的人来说,常常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要充分顾及自己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地位,因而充分顾及不伤害其他分支功能,往往需要对自己有效地履行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做出某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但是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自我的应有功能不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如果要充分有效地实现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则往往需要特别重视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甚至将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看成是唯一因而也是最终的行为目的,因而往往会或多或少地忽略其他的分支功能,从而或多或少地忽略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性,这样,虽然可能在一个侧面(自我系统应有功能的侧面)特别有助于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但同时却妨碍了社会其他分支功能的实现,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 这种情况在近现代西方社会的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特别典型地表现了出来。 二近现代以来,西方社会的科学以及以科学为理论基础的技术的发展,要比东方社会迅猛得多。 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西方哲学使科学精神成为基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 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着人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而西方哲学则主要(不是唯一)以科学精神决定人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 西方科学精神本质上肇始于古代希腊。 早在古希腊自然哲学那里,“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恩格斯,第164页);后来,哲学虽然逐渐包含了真、善、美的研究,但是形而上学始终因自己属于“科学之科学”而自豪;近代以来,从培根的《新工具》到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在探讨科学理性的认知问题。 其二,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最为强大的动力。 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是一个按照“资本的逻辑”运行的社会,资本的逻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利润和财富,因而研究认识能力、掌握自然规律成为近代社会以来最为重要的价值观。 其三,近代科学对于中世纪宗教的“反动”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难以抵御的道义支持。 中世纪宗教对于近代科学萌芽的扼杀为人类历史留下了沉痛的教训,被宗教裁判所残酷迫害的伽利略、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使人类记忆忧新,因此,“科学研究活动作为纯粹中立的事实完全可以超越价值,不允许对其设置任何‘禁区’”这种看法,似乎成为人类的共识。 上述三个原因使科学取得了君临其他一切学科的地位,从而一方面推动了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其十分有效地实现了自己的分支功能,另一方面又使科学和技术产生了巨大的负作用,妨碍了其他分支功能的实现,从而也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 毫无疑问,西方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具有重大的价值。 从科学和技术迅猛发展的直接结果看,它们使人类更好地认识了自然规律,更多地获取了物质财富;从其间接结果看,科学和技术的显赫地位以及哲学作为世界观的侧面“帮助”,使科学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成为西方人理解世界和组织社会的路径,既使人类更为客观地理解了世界,又使社会因理性化的组织变得更为高效。 因此,科学和技术有效地实现了自己的分支功能,从一个侧面促进了人类的美好生活。 但是,西方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产生价值的同时又衍生出了负价值。 从其直接结果看,对自然认识能力的空前强大导致了人类互相征服能力的空间强大,大规模的战争时刻威胁着人类自己,特别是对自然的无情拷问,使自然资源被残酷掠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从其间接结果看,原本春花秋月、鸟语花香的客观世界变成了冷冰冰的公式化、概念化的世界,原本热情洋溢、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变成了失去情感的程序化、标准化的社会,甚至真实的人也成为仅仅精于计算的理性人(经济人)。 近现代以来,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要比东方社会迅猛得多。 之所以如此,也有很多原因,诸如“资本的逻辑”的推动、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运用等等。 除此之外,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也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到西方经济学的各种实证理论,逐渐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逻辑一致的客观经济模型”。 从理想性来看,实证经济学在假设人的自利动机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其他一切动机(特别是伦理动机),在假设完全的市场竞争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垄断和半垄断状态,在假设完全信息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状况,在假设充分就业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经常性的就业不足,因而它实质上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型。 从逻辑一致性来看,在实证经济学的理论中,导致财富增长的局部或一般均衡依赖于“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依赖于自由的市场竞争,自由的市场竞争依赖于经济人的假设,这几种依赖关系在逻辑上必然联系、高度一致。 从客观性来看,亚当·斯密以及后来的实证经济学以“看不见的手”为理论核心,而这只“看不见的手”并非主观臆想,其实质是一种“客观的”市场价格调节机制。 这一经济模型排除了经济活动中一系列非利益的动机,但正因为如此它才更深刻、更纯粹地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的本质,因而才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率,创造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一句话,更好地从一个侧面促进了人类的美好生活。 正如阿马蒂亚·森在评论实证经济学家时所说的:“也许,作为个人,经济学家会表现出得体的友善,但在经济学模型中,他们却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单纯的、简单的和固执的,以保证其模型不会被友善或道德情操等因素所干扰”(森,第7页)。 同时,这一经济模型也正因为排除了经济活动中一系列非利益的动机,特别是排除了经济行为人的伦理动机,因而在促进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同时,又导致了道德贫困,特别是导致了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财富分配平等的失衡,妨碍了伦理系统分支功能的实现,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 其实,后来的福利经济学就是针对平等失衡引起的社会危机而提出来的规范经济学理论。 三近现代西方社会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所衍生的价值和负价值,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合理对待社会发展的张力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对待社会发展的张力呢?第一,必须排除消除张力状态的幻想。 所谓消除张力状态,就是或者通过张力一端克服(或相对克服)另一端的形式,或者通过张力两端进入均衡(完全平衡)状态的形式,使张力状态变为无张力状态。 其实,这两种状态都是幻想。 张力一端克服(或相对克服)另一端的形式是一种主观上不应该采用的形式。 例如,在人类美好生活与科学以及技术之间,我们不可能设想人类的美好生活可以没有科学以及技术,更不可能设想科学可以完全无视人类的美好生活而有价值意义;再如,在效率与平等之间,不可能设想人类的美好生活是一种只讲效率却忽视平等的生活,也不可能设想这种美好生活是一种只讲平等而完全没有效率的生活。 张力两端进入均衡状态的形式则是一种客观上不可能采用的形式。 其实,在社会发展的种种张力面前,例如在效率与平等方面,无数政治家们和理论家们都曾经而且正在寻找各种完全平衡的解决办法,但是都没有找到这样的办法。 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认为效率与平等之间的抉择是最大的社会经济抉择,但是他说:“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地分享它。 ”(Okun,p.2)福利经济学家们为平衡效率与平等而绞尽脑汁,或主张效率优先,或主张平等优先,或主张同时兼顾效率与平等,最终同样找不到完全平衡二者的办法。 国内有论著将福利经济学的困境归结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局限,这一归结虽然有某种道理,但却不意味着社会主义能够找到使二者均衡的办法。 由此可见,社会发展不可能处于无张力状态。 我们只能在承认张力始终存在的基础上,使这种张力成为合乎伦理的张力;确立“伦理张力”应是处理社会发展张力的最佳选择。 第二,努力确立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 这就是设定一个道德界限:只要张力两端的拉拽在这一界限之内,就将其视为合乎道德的张力;一旦张力两端的拉拽超越了这一界限,我们就将其视为不合乎道德的张力。 设定这一道德界限,使社会发展的张力成为伦理张力,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上确立张力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二是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确定张力两端相互拉拽的合理界限。 其中,前一种意义比后一种意义更为根本,后者与前者相矛盾时必须服从前者。 首先,必须在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上确定张力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 前述表明,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都有价值,并且一旦某一端的价值增至某一界限,又会衍生出某种负价值,而且其价值越大往往负价值也就越大。 然而,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或负价值,最终的判断标准只能是人类的美好生活。 因此,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来看,社会发展张力的两端无论如何进行拉拽,最终都不能超越人类美好生活这一根本要求,不能从整体上有损于人类的美好生活,也就是说,其妨碍人类美好生活的负作用决不能超过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作用。 因此,在社会发展最终的意义上,应该将人类的美好生活(“生活的逻辑”)作为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 如果说西方福利经济学不能最终解决效率与平等的矛盾,那决不是因为它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学不能找到效率与平等的均衡状态,而是因为它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学始终遵循的是“资本的逻辑”。 其次,必须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确立张力两端相互拉拽的合理界限。 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往往会出现需要对社会发展张力某一端进行限制而对另一端进行鼓励的情况。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社会总是在张力状态中发展;在某一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上,社会发展的张力常常过分倾向于一端或者另一端,因而社会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一端而鼓励另一端。 例如,中国刚刚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由于计划经济年代过分重视平等却忽视了效率,因此就必须更为重视效率;反之,如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已经大大提高,因而平等问题又逐渐凸显出来。 但是,社会在发展的具体阶段上限制或鼓励张力的某一端时,其限制或鼓励并非毫无节制,而是必须限于合理的界限或者说合乎道德的界限。 那么,如何确立这一界限呢?为此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入手。 所谓质的方面,就是张力某一端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张力另一端的发展,例如在效率与平等的关系之间,效率以一定程度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平等,反之,平等以一定程度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效率。 所谓量的方面,就是张力某一端的牺牲必须以不从根本上影响此一端的发展为界限,或者说始终使这一端的牺牲保持在量变的范围之内,不能引起质变。 例如,在效率与平等的关系之间,逐步提高效率时不能引起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不满、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即将分配差距控制在能够保持社会稳定的范围内),反之,逐步促进平等时不能妨碍效率的继续增长(即将平等控制在远离平均主义的范围内)。 总之,面对社会发展的张力,我们必须将张力两端之间的关系最终奠定在人类美好生活的基础上,奠定在“生活的逻辑”的基础上,并在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中,坚持社会发展张力两端之间的合乎道德的界限,从而建立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 中国传统道德对社会发展的人文意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礼仪专修学院网 点击数:4845 更新时间:2008-5-15 17:55:59传统道德文化是古代道德文化的承续,古代道德文化是现代道德文化的源头;现代道德文化离不开传统道德文化的开发与转化,传统道德文化具有开发与转化的必要与可能。 1990年起,我们在中国进行了一场规模较大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开发与转化的实践,即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研究与教育的实验研究。 10余年的历史证明,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开发与转化,对现代道德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既具理论意义,又具实践意义。 一、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开发与转化的可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属于以孔子为代表的诸子百家伦理道德学说为主干的儒家伦理型文化。 对中国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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