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突破,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以数字驱动为特征、数据资源为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创造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数字化生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应紧抓时代发展机遇,深挖数字经济潜力,开拓数字经济想象空间和应用场景,让更多人在数字化浪潮中享受发展红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金昌 认为,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各项红利,应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并构建具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 认为,数据资源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应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如何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1、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
2、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及时清理虚假信息、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3、保障数据安全,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底线。 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和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之中,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更多精彩观点
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为人类 社会 搭建起了一个与物质世界、实体经济融合共生的数字世界、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打破地域和时间障碍,将人类的生活与工作连接,为各类生产要素的发展、利用创造了便利条件。 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使中国在“人口红利”之后又迎来“数字红利”,使中国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 站在这一新的 历史 起点,各级政府如何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01 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
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首先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是实现 社会 经济生活各领域信息化、数字化的基础平台,也是推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升级的阶梯。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并进行指引,按照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持续改造完善。 搭建信息基础设施,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是各级政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应当创造的基本条件。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的发展瓶颈已经从过去硬件资源的约束转变为数字化转型进程的相对缓慢。
要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类、服务类云端平台的发展,生活服务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迅速并逐渐走向成熟,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尚未跟上发展步伐。 目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也正在推进,但仍然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初级阶段。 许多地方政府已将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作为优先支持的领域,但目前还没有出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大型通用平台。 因此,目前各级政府仍需要耐心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实现不同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有效整合。
发展工业互联网需要多方努力攻坚克难。 首先,需要解决产品生产制造中的虚拟化、模拟化和个性化问题,使产品能够按照用户需求进行生产制造和应用场景仿真,并根据用户体验,确定产品的结构、材料与制造工艺,使产品的生产制造建立在能够快速、精准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 其次,需要解决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问题,使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实现生产制造的程控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达到有求速供、实时响应的状态。 最后,需要解决原材料采购、成本核算、销售结算的无纸化、云端化和自动化问题,使整个生产制造过程在数字驱动下、在人与人之间无需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自动实现。
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上都在促进企业的生产制造过程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这一过程不仅需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和 探索 ,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政府需要为用户搭建信息基础设施,需要发展工业互联网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为产学研攻关创造条件。 特别是在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化、自动化尚未成熟的条件下,政府持之以恒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变得尤其重要。
02 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数字经济“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
数字经济的一大特点是让普通大众“上网触云”并使其成为数据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他们在提供和使用数据的同时,也可以转化为数据的经营者和服务者。 这一特点使得在数字经济时代,人人可提供数据,人人可生产素材,人人可从消费者变成生产者,因此,数字时代的创造者、经营者、服务者犹如破土而出的小草,遍地“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 这种呵护应当是对“破土而出”行为的鼓励和肯定,是对“生根发芽”苗头的固土与扶持。 通过政府一系列精心呵护、精准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落地”需要政府首单采购
数字化技术与应用同现实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相碰撞,就会产生应用设想和应用场景,这些设想和场景能否“落地”、形成可以普遍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不断试错和 探索 。 政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系列积极作用。 首先,政府可以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免费收集、发布应用设想、信息与需求,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第二,政府可以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为数字化应用创造“落地”的机会与可能。 最后,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首单采购”制度,给予新的应用场景以肯定,使其转化为可以进一步发展的商业化 探索 。
数字经济“茁壮成长”需要政府主动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低消耗、广覆盖等优势,在国民经济低碳化、绿色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字经济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其能够与实体经济相融合,并在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快速发展。 这为各级政府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和挖掘地方经济发展新优势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并为数字经济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 健康 发展”需要政府持续净化环境
数字技术和大众化平台相结合,能够快速推动各类数据、信息广泛传播,在降低信息交流成本、缩短信息交流时延的同时,也为各类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快速通道。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承担起清理虚假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 加之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扩张优势,用户形成了路径依赖,使得大众化数字信息平台容易形成自然垄断。 平台经营者依靠自身的用户垄断地位,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操控信息流向、诱导用户决策、排除市场竞争、获取超额利润。 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当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这一方面能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打击垄断、保护创新的需要。
综上,各级政府要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为数字经济的“生根发芽、落地、茁壮成长与 健康 发展”创造条件,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要及时纠正、修剪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野蛮生长”现象,查杀铲除“根腐苗败”主体,为数字经济的 健康 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03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
基于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日益扩大、安全制度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的现实,在平衡数据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上,以增进数据竞争效能为进路和抓手,科学提升用户选择和享用的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规范企业特别是超大型平台企业收集、使用、管理数据的行为,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
个人数据安全是数字时代个人权益的组成部分,仅靠私法保护存在较大局限性,因此需要改变个人数据安全保障以私法为主的定式思维,引入竞争法作为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 保障个人数据安全权益的基础在于安全保障的服务化,即将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作为一种服务看待。 用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数据,并与企业订立安全协议,譬如“隐私服务协议”,因此企业就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保障服务。 无论是非法抓取用户数据的行为还是滥用用户数据的行为均会导致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下降,损害用户权益,甚至破坏竞争秩序。 另外,安全服务本身也可能构成一个竞争法上的“相关市场”。 某家企业安全服务质量的下降会导致消费者转向替代方企业,故此,安全服务也存在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在此市场上也会出现垄断行为。 综上,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法保护范畴,从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强化竞争对数据安全的保障,从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
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之中。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核心在于行为正当性的判定,而行为正当性的判定标准应当包括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安全服务是数字市场上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导致企业在安全服务质量方面的不正常下降,从而带来企业竞争力的降低,产生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潜在风险。 当然,二者之间可能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某些案件中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可能并不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需要结合个案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估。 总之,个人数据安全是一个值得考量的因素,应当将其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标准。
另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 如前所述,用户数据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企业为了获取更多数据,便可能人为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从而导致消费者数据安全遭受侵害。 商品和服务的替代性是竞争约束得以维持的基础。 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上,企业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必然会导致消费者转向。 但是,若市场上有效竞争受到抑制,当具有支配地位或优势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市场力量,实施了降低安全服务质量的行为,消费者将面临着没有有效的替代性商品和服务的选择,以致于难以转向的困境。 正如美国众议院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所指出的,“公司的支配地位使它能够在不失去顾客的情况下滥用消费者的隐私。 在没有真正的竞争威胁的情况下,公司提供的隐私保护比其他情况下要少。 在这个过程中,它提取了更多的数据,进一步巩固了它的主导地位。 当出现赢者通吃的倾向时,消费者要么被迫使用隐私保护不佳的服务,要么干脆放弃该服务。 ”可见,持续收集和滥用消费者数据是衡量数字经济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应将消费者数据安全引入反垄断法体系,并把企业安全服务质量变化后消费者的转向作为市场支配力量和认定垄断行为的一个因素。 当然,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安全服务质量量化分析的问题,对此,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关的分析标准,譬如《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GB/T -2019)、《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2019)等。
以竞争规范企业数据发展兼顾数据安全
竞争法的目的在于规制竞争行为。 在数字经济跨界竞争、多维竞争等特征的影响下,竞争行为的规制日益呈现出多元利益交织的特点,需要平衡创新、平等、秩序等多元价值和目标。 因此,应当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根据市场的整体损益来对该类数据竞争行为的性质加以判定。 具体而言,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创新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竞争是数字市场上竞争的新特点。 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等竞争行为虽然可能会产生损害数据安全的后果,但这毕竟也是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企业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且还处在不断的更新升级之中,因而蕴含着显著的创新内涵。 这类创新虽然有可能为非法的竞争活动所用,但是也可为合法行为所用,可对市场整体竞争水平的提高产生积极作用。 如果不遵循个案分析的原则将其一概认定为非法竞争行为,就可能对企业正常的数据流动形成障碍,进而打击企业创新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因此,在规制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应保障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也应将行为对创新的影响纳入竞争法实施的考量范畴,避免过度规制伤害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最后,安全的实现需要秩序的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并非秩序的全部,实现发展与安全的高效统筹才是终极目的。 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数据价值在流动中更好地实现,而只有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才能为持续 健康 的数据流动提供有效保障。 数据安全与数据流动的统一与实现,是数字经济乃至整个 社会 良性发展的终极目标。 故此,数据发展与安全并非对立,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统一体:数据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数据发展是安全的价值创造和解放,两者应统筹兼顾,融合共进。
简言之,任何有妨数据发展的不当的甚或过度的数据安全都是不适宜的,更不能假借数据安全之名行数据封锁之实,数据孤岛与信息茧房都无益于数字经济的持续 健康 发展;同时任何忽视甚或无视数据安全的基础价值,放弃将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重要一环的观念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虽然数据安全需要市场主体持续的加大投入,可能短时间内收效不明显,但是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的天然组成部分,已成为数字经济商品或服务的内化要素,即数据安全既是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质量保障的基石,亦是商品或服务提供时必须存在的一部分——安全即商品。 因此,当前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融合实体经济高效能可持续发展之际,数据安全问题愈发重要,回应和解决数据安全的有效方法,应立足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的现实,遵从数字经济在我国近十年来高速发展的经验以及该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大力推动数据竞争,通过市场机制来提升数据安全的质量能效。
04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独特优势 以释放各项红利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长尾效应
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是数据,而数据具有可无限复制、反复使用而又不会发生实质损耗的特性。 数据使用的频率越高、使用的范围越大,其创造的价值也会越多,并且在增加使用价值的同时不会给数据提供方带来实质损失。 这一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能够形成一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和发展实体经济相比,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数字经济,不但投入成本和进入门槛低,而且还会带来高收益,形成成长周期短、发展速度快的经济新业态,进而形成超大规模平台企业。
平台企业的特点是能够打破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将大量用户集聚到一个平台上,使用户方便、快捷地使用数据、开展经营活动,形成聚集效应,使平台上的企业在短时期内快速崛起。 集聚效应又使过去使用频率较低、访问量和采购数量较少的小众市场服务因为用户数量的激增而扩大服务规模,由此而形成长尾效应,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平台服务、增强了平台的独特供应能力,使得平台的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能否发展好数字经济,也主要取决于能否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来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形成当地难以转移的竞争优势,以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滚雪球效应,释放创新红利
传统企业一般在扩张时会遇到市场规模限制、可用经济资源有限、组织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但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平台企业却没有这种明显的发展限制,相反,平台企业却存在用户越多市场规模越大、越能降低平均服务成本、平台对用户越具有吸引力的滚雪球效应,这种滚雪球效应能够形成“强者恒强、赢家通吃”的竞争优势。 而且在平台企业周围,会形成大量围绕平台企业、为平台企业服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和平台企业一起形成创新集群,带来创新红利,形成当地新的经济增长极。 这种拥有创新效应的平台企业具有极强的扩张能力,能够给当地经济带来持久的竞争力。 各级政府应当予以大力培育、发展,释放创新红利,造福地方民众。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精准预测和精准服务功能,释放智能红利
数字技术能够记录 社会 公众的各种行为,并通过对相关行为数据的分析,对人类的需求和行动进行精准预测,进而通过提供精准服务与全天候服务实现精准供销,同时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 数字经济具有的这种精准预测、精准服务、精准供销的特性,避免了传统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降低了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也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形成用户协同效应,在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决策便利、精准服务的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人类 社会 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创造性工作。 这将会彻底改变 社会 生态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精准服务、快速响应的经济新形态。 这种新形态建立在精准预测、科学决策、快速响应、智能化服务的基础上,能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性,释放创新红利,并有可能带来新的智能红利。
总之,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数字经济存在集聚效应、长尾效应和滚雪球效应,能够释放创新红利和智能红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也才能实现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数字经济的红利发挥与治理关键》(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金昌)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陈兵)
2019年,随着5G商用拉开大幕,云游戏被视为5G时代最先落地的应用。 在过去3年多时间里,云游戏迎来了快速的增长。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云游戏收入规模已达到45亿元,同比增长32.4%,市场潜力可见一斑。
相比传统游戏,云游戏的优势显而易见,不需太高的终端硬件配置;不需安装,登录即玩;全场景融合、全设备适配等,使其成为越来越多用户愿意“尝鲜”的游戏方式。
但与此同时,云游戏在发展中,也不得不面对几大难题:一是网络技术有待进一步完善,云游戏体验水平仍停留在“能玩”的阶段;二是商业模式有待探索,付费模式要得到用户的充分认可尚需时日;三是云游戏产业生态仍未完善,游戏开发商、网络运营商、硬件终端商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导致资源无法被最大化利用。
想要解决这些行业难题,离不开行业多方力量的共同探索,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相关引导。 4月18日-21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电科技承办的CCBN云游戏生态创新峰会将在北京首钢会展中心拉开帷幕。 作为云游戏产业盛会,此次峰会将邀请行业内600+企业参展,共商行业发展大计,共筑行业产业链条,助推云游戏产业迈入“新纪元”。
新技术+新场景 释放云游戏潜能
回溯来看,云游戏的发展,难免经历大浪淘沙的阶段。 如2020年开启C端付费的云游戏平台多达22个,到了2022年,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了7个,而在国际市场上,甚至出现了谷歌关停云游戏业务Stadia的现象。
但这并不意味着云游戏向上只是伪命题。 实际上,在行业内,仍有不少巨头加码布局云游戏,典型的案例便是,2022年上半年,微软寻求以690 亿美元的天价收购动视暴雪,希望以此强化其云游戏布局,提升云游戏实力。
而在国内,云游戏厂商们同样是动作频频。 以咪咕快游来说,仅仅在世界杯期间,其上线的足球游戏便多达95款;腾讯先锋则是全量接入了旗下上百款热门游戏及新品,如《王者荣耀》《和平精英》《英雄联盟电竞经理》等。
与此同时,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云原生游戏也已经出现爆款产品。 2022年1月,蔚领时代与米哈游合作的《云·原神》成为全球首个单独通过苹果审核上架App Store的云游戏。
透过这些现象来看,云游戏虽然遭遇了一定的坎坷,但作为游戏产业的未来方向,仍然展现出强劲的活力,受到业界的一致看好。
作为最接近元宇宙概念的存在,云游戏由于实时性、兼容性、无限开创等发展要求,对视听技术、人工智能、5G技术等大量网络技术,都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 而迈入到2023年,无论是视听技术,还是人工智能、5G等,都迎来了跨越式的发展。 如人工智能出现ChatGPT等应用,一键生成对话、构建3D模型等,为元宇宙及云游戏打开了更广阔的的想象空间。
构建数字宇宙的技术基础逐步夯实的同时,场景方面也变得更加多元化。 过去,视听娱乐几乎是移动互联网一家独大,而现在,OTT、车载屏、虚拟现实、流媒体等各种新场景的需求喷涌而出,如在OTT领域,国内智能设备月活用户规模在2022年8月便达到3.62亿,同比增长了33.6%。 这些新场景需求的迸发,毫无疑问将推动云游戏释放更强潜能。
目前来看,无论是云游戏,还是元宇宙,在新技术、新场景的加持下,都已经来到全面爆发的前夜。 而要抓住这样的机会,自然而然要看国内游戏产业的发展。
云游戏不止于游戏 产业价值凸显
尽管在国内游戏产业饱受非议,但作为视听娱乐行业的重要分支,游戏产业一直自带积极意义。 在《“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促进电子竞技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这意味着其价值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
梳理来看,游戏产业之所以得到“正名”,既在于游戏产业自身的价值庞大,也在于如今的游戏产业已经向更深处延伸,有望助力更多的领域释放产业价值。
游戏产业最明显的价值便是经济利益。 根据《2022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658.84亿元,其中自主研发游戏国内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223.77亿元,自研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73.46亿美元。
其次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作为链条极长的产业,游戏产业涉及研发、发行、市场、网络服务等大量上下游环节,因此需要大量的企业和人才。 在过去十年中,游戏产业相关企业数量从5000多家飙升至39万余家,创造专业就业岗位274万个,创造游戏主播等衍生就业岗位也多达上百万。
而如今,云游戏产业还在加速迈向生态化发展,则进一步提升了云游戏产业的商业效率,放大产业收益。 如腾讯一边牵手运营商、终端厂商、内容平台等推进内容生态建设,一边向云游戏玩家分发多终端云游戏服务;而蔚领时代在研发原生云游戏项目《春草传》的同时,也在与芯片商展开深度合作,探索如何为游戏开发者服务,如何为厂商降本增效。
当然,当下云游戏产业的发展,早已不局限于游戏产品本身。 在市场中,不少云游戏厂商依托云游戏技术,不断拓展云游戏的使用场景,切入更广泛的产业领域。 如阿里元境指向的便是打造面向云游戏和元宇宙时代的基础设施,既为游戏厂商提供云游戏技术服务,也为西安博物院、宝马汽车等文旅、汽车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除此之外,行业内的知名云游戏厂商都在纷纷扩张,如蔚领时代专注提供实时云渲染解决方案,海马云着力于实时互动内容云计算服务,咪咕快游、天翼炫游等厂商则在发力5G应用建设。
由此不难看出,云游戏产业正在助力各行各业交融发展,不仅拉长了云游戏产业链,寻求到商业增长机会点,更有望开启更为磅礴的未来视界。
而此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主办CCBN云游戏生态创新峰会,作为官方下场举办的峰会,既为行业释放了积极的发展信号,也将更有利粘合产业内各方力量,共同铸造产业链条,挖掘更多应用场景,助推云游戏产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汇聚产业力量 打造云游戏新未来
在此次CCBN云游戏生态创新峰会中,除了作为主办方的广电总局将到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咪咕快游、阿里元境、京东方、网络智能云、松应科技、Nibiru睿悦等知名企业也将参加,参会企业涵盖网络服务、硬件制造、金融投资等各个行业。
有广电总局的引领协调,资本会对云游戏行业更加有自信;行业伙伴之间的沟通合作,能够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这次会议,云游戏的内容供给、网络体验等核心痛点都将得到商讨,各路行业经营也一定能商讨出一个最为现实、高效的发展路线。
电科技也在此诚挚邀请国内外各路伙伴参与本次盛会,无论您涉及的业务是游戏研发、游戏发行、云游戏解决方案、电视硬件、系统研发等等,都欢迎与电科技取得联系。相信您的参与一定会给本次活动增光添彩,让我们共同助力中国云游戏产业开创全新未来!
我们举一个例子,首先就是存储数据的对象化已成趋势。
也就是说,在数据的存储方面,云计算的应用普及,让数据使用者和存储者不需要再过多地去考虑硬盘,不需要再受硬件设施的影响,那么他们只只需要考虑下面的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存什么,第二就是要存多长时间。 他们甚至连安全和维护都不需要太多的去考虑和计较。
这才叫云计算。
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机遇。 因为,云计算让他们这些看起来本来没有太多的资源和优势的中小企业,突然可以借助云计算在更高的层面上和大企业竞争。
比如,就像1989年微软推出Office办公软件以来,我们的工作方式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再这些办公软件面前,中小企业突然变得无比强大而具备核心竞争力。 而云计算的出现,则就像是给这些更多的企业和单位带来了云端随时随地可以应用的办公室——更强的计算能力但无须购买软件,省却本地安装和维护。
这个在商业的应用,就会越来广泛,因为这些大量大量的中小企业,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他们节省下来的时间和维护成本,可以进行更多的业务创新。
大量的新商业应用和模式就会诞生。
云计算的发展,需要从观念到关键技术突破,然后再到应用,最后再到大规模推广的过程。
中国是世界上一个备受瞩目的发展中大国,大规模的数据存储、处理随着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正在不断地被应用。 目前经济高速发展,政府注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为云计算的基础建设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在扶持和支持云计算发展的前提下,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产业高速推进。
如果,我们能够在一些关键技术上进行重视和创新,同时将商务模式,商业模式,公共服务等方面有机地融合结合发展,我国的云计算产业一定是光明远大,对未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发展也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共同努力,并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本文地址:http://www.hyyidc.com/article/35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