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据中心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对其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也变得至关重要。传统的防雷方法已经不足以满足现代数据中心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来确保数据和设备的安全。
电源防雷器分为B、C、D三级。依据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的分区防雷、多级保护的理论,B级防雷属于第一级防雷器,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主配电柜上;C级属第二级防雷器,应用于建筑物的分路配电柜中;D级属第三级防雷器,应用于重要设备的前端,对设备进行精细保护。电源防雷器没有A级防雷。
只有一级防雷建筑:特别重要的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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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雷原理
防雷通过组成拦截、疏导最后泄放入地的一体化系统方式以防止由直击雷或雷电的电磁脉冲对建筑物本身或其内部设备造成损害的防护技术。
二、分类
防雷设备从类型上看大体可以分为:电源防雷器、电源保护插座、天馈线保护器、信号防雷器、防雷测试工具、测量和控制系统防雷器、地极保护器。
1、类型不同
A级防雷指的是避雷针,B、C、D级防雷都是指电源防雷。
2、使用的保护器不同
在浪涌保护系统中,A级一般是10/350波形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B、C 是8/20波形限压型浪涌保护器,开关型浪涌保护器的残压比较高,一般都是2KV 以上,限压型浪涌保护器的残压比较低,一般几百伏到2KV 。限压型的保护精细。
3、使用方法不同
不同的建筑物所配置的防雷系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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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分为3类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制造、使用或储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危险物质的建筑物,遇电火花会引起爆炸,从而造成巨大破坏或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家级的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大型展览馆、国际机场、大型火车站、国际港口客运站、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和大型体育场等。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省级档案馆。年预计雷击次数等于和大于0.012次,小于和等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楼及其他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参考资料:网络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供电系统分级保护防雷电压保护水平分为B,C,D三级。 电压保护水平分别为4KV,2.5KV,1.5KV .我是防雷厂家小阳,有防雷问题和产品需要都可以找我,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绝对公平诚信!
防雷区按以下规定分区:
1、LPZOA区
暴露区,建筑物外部,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受直接雷击和导走全部雷电流,本区的雷电电磁场没有衰减。
2、LPZOB区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但本区内的雷电电磁场的量级与LPZOA区一样。
3、LPZ1区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流经各导体的电流比LPZOB区更小,本区内的雷电电磁场可能衰减,这取决于屏蔽措施。
4、后续防雷区(LPZ2等)
当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流和电磁场时,应引入后续防雷区,并按照需要保护的系统所要求的环境选择后续防雷区的要求条件。
所有电力线和信号线从同一处进入被保护空间LPZ1区,并在设于LPZOA区与LPZ1区等电位连接带1上做等电位连接(一般在进线室接地),这些线路在LPZ1区与LPZ2区界面处等电位连接带2上再做等电位连接。
将建筑物外的屏蔽1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1上,内屏蔽2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2上。这样构成的LPZ2,使雷电流不能导入此空间,也不能穿过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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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外遇到雷雨,都应该迅速到附近干燥的住房中去避雨,如果在山区找不到房子,可以躲到山洞中去。据《中国防雷行业市场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室外防雷要注意以下5点:
1、不要停留在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
2、不要停留在铁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以及铁路轨道附近。
3、应迅速躲入有防雷保护的建(构)筑物内,或有金属壳体的各种车辆及船舶内。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应立即双脚并拢下蹲,头部向前弯曲,降低自己的高度,以减少跨步电压带来的危害。因为雷电流经落雷点会沿着地面逐渐向四周释放能量。
此时,行走之中人的前脚和后脚之间就可能因电位差不同,而在两步间产生一定的电压。
4、不要在大树(在野外有时也可以凭借较高大的树木防雷,但千万记住要离开树干、树叶至少两米的距离。)、电线杆、广告牌、各类铁塔底下避雨。因为此时,大树潮湿的枝干相当于一个引雷装置,如果用手接触大树、电线杆、各类铁塔就仿佛手握防雷装置引下线一样,就很可能会被雷击。
5、不要在水边(江、河、湖、海、塘、渠等)、游泳池、洼地停留,要迅速到附近干燥的住房中去避雷雨。
参考资料:网络百科——防雷
A级防雷指直接雷防护,接闪器。 防雷简介:交流电源防雷模块适用于配电室、配电柜、开关柜、交直流配电屏、通信、电子、电力、网络、能源、铁路、公路等系统的电源保护;· 建筑物内有室外输入的配电箱、建筑物层配电箱;· 用于低压( 220/380VAC)工业电网和民用电网;·信号防雷器用于线路侵入的过电压保护;避雷针用于直击雷防护; 在电力系统中, 主要用于自动化机房、变电站主控制室电源屏内三相电源输 入或输出端。
第一级避雷针(线),防止直击雷毁坏建筑物;第二级防雷器,防止感应雷破坏电气设备;第三级设备防雷,防止雷电感应干扰电子设备。第一、二级防雷,大家都熟悉;而第三级防雷,鲜为人知。
第三级设备防雷,用抗电磁干扰器 防止雷电感应干扰,是新的技术领域,叫“电磁兼容”。可以采用“抗电磁干扰器”。它自身能吸收电磁干扰并转化成热量消耗掉,能独立消除几千伏工业干扰,使智能产品抗扰度达到国际标准最高等级,而且无需接地,从而能彻底拒绝雷电感应干扰。
防雷的三级保护一般是总配电安装第一级避雷器,选择相对通流容量大的SPD(80KA~160KA视情况而定),然后在下属的区域配电箱处安装第二级避雷器(10KA~40KA),最后在设备前端安装第三级信号避雷器。
安装SPD(避雷器)要求安装处就近有接地扁铁,以便于雷电波通过避雷器时能够迅速泄放。需要接地电阻达到1欧姆以下才行,有些地区有特别规定的可以放宽到4欧姆以下因为一般采用限压型SPD,所以他们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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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原理
防雷,是指通过组成拦截、疏导最后泄放入地的一体化系统方式以防止由直击雷或雷电的电磁脉冲对建筑物本身或其内部设备造成损害的防护技术。
参考资料网络百科——防雷
国家与国际防雷标准和技术一、引言1998年 10月 14日是第 29届世界标准日,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主席、IEC主席和 ITU秘书长发表了题为《标准在日常生活中》的祝词。 祝词指出:标准是一种“基准”,它给人们提供一个事物判别的准则,质量测量的依据和兼容及互联的保障。 标准的目的在于帮助和服务于社会,帮助人们享受和利用环境而不破坏环境;帮助人们塑造生活而不是把生活搞的没有头绪;帮助人们安全的生活而不致遇到危险;帮助人们掌握先进科学的方法而不落后于社会;帮助人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被轻易损害。 世界三大标准化组织均在致力于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在其所颁布的标准前言部分均宣称:为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应尽最大可能地将IEC标准作为他们的标准,对国家标准与IEC相应标准中的任何分歧,应在该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经委、计委、科委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若干规定》(1993年532号文)更明确指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 ”标准来自实践和科学研究,是千百万科技工作者智慧的结晶,随着技术的进步,标准也在不断地修改和更新。 在IEC标准中均有如下说明:本标准出版时的版本是有效的,鼓励采用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 我国国家标准也常用下达“修订单”的形式进行标准修改,或在新标准颁布的通知中说明原标准的作废。 采用和推广国际标准是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廉价技术转让。 目前世界上含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采用等效使用的原则,大量使用国际标准,促进本国技术进步。 二、国际防雷技术标准框架防雷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主要由 IEC和 ITU(国际电信联盟,过去称为CCITT)进行,根据协议IEC与ISO紧密协作。 各国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参加 IEC关于电气和电子领域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并履行义务,将 IEC标准等效(eqv)或等同(idt)采用为该国国家标准。 最早的国际防雷技术标准工作是由 IEC/TC81(第81技术委员会——防雷)在1980年开始进行的,最初的目标是制定建筑物防雷标准和指南。 中国是25个P成员(Participating members),属积极参加工作,承担对标准草案投票表决的义务,尽可能参加会议的国家。 林维勇先生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了1992年会议,目前正参加对IEC1024-l的修订工作。 随着电子设备遭受雷电过电压(标准中又常称大气过电压)和投切过电压(电网的投入或切除,又称操作过电压)的损失日趋严重,经IEC中央办公室协调,部分 TCSI专家加入 IEC其他有关委员会工作,而其他委员会专家又应邀加入 TCSI委员会工作,使各学科技术得以相互渗透,由于工作量的侧重不同,在防雷技术标准的颂布上,由除TC81外,相关的尚有TC64、TC37、TC77颁布的建筑物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装置、电磁兼容(EMC)等有关标准。 ITU和 CIGRE(国际大电网会议)也分别从电信行业,供电系统行业特点,颁布涉及到本行业的防雷技术标准,其原则是在与IEC标准不矛盾的情况下制定更具体可行的技术标准。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卓有成效的组织下,各国专家得以充分发挥,自1990年 IECI 0241颁布后,出台了大量防雷技术标准,且有许多草案在讨论中,为解决飞速发展的电子技术与相对滞后的防护技术这一突出矛盾的中国现实提供了廉价的技术转让。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说明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GB)和非强制性(GB/T)又称自愿性或推荐性,由设计单位自愿选用。 除国家标准外,尚有行业标准(电力标准DL,邮电标准DY,铁道标准TB等)。 行业标准也有自愿性标准,如 TB/T。 此外,尚有地方标准DB、工程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等。 我国的建筑物防雷标准最早为GBJ57-83。 1994年11月由起草人林维勇先生按IEC 1024-1进行了修订,即GB-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在《规范汇编》中许多行业、系统的直击雷防护技术标准均源自GBJ57-83或GB-94。 从现在的观点看GB-94是符合IEC1024-l的原则的,但有些规定已落后了。 林维勇先生在一封来信中写到:“分开接地不是方向。 下次修订防雷规范时,可能会将分开接地的内容(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外)删去。 因等电位连接(包括50Hz人身安全)将是首选措施。 它的作用和意义正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1996年10月29日,一批在京的专家开会发出呼吁:“只要正确遵循防雷设计规范的各个环节,就可以大大减少雷电灾害。 把雷击造成的损失限制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IEC/TCSI正在编制防雷电磁脉冲(LEMP)的一系列标准,其中对敏感电子装置的防护占有相当的条款,1995年已正式出版第一部分通则( IECI312- l)。 我国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或参照执行。 ”1998年国家计委批准中国气象局科研项目“气象台站现代防雷技术的研究”,其中一项为“防雷技术标准”的制定,这项工作1999年10月全面完成。 同时,与公安部联合编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已完成,并正式实施。 这几个标准可能是我国国内较早参照IEC标准综合制定的系统防雷标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2004)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第5.1.2、5.2.5、5.2.6、5.4.1(2)、7.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制定为了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按本规范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防直击雷)和内部防雷(防雷电电磁脉冲)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四、国际防雷标准简介1.直击雷的防护(外部防雷)IEC1024-1:在1990年这是第一个国际防雷标准,它适用于高度60m及以下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安装,不适用于铁路系统、建筑物外的输变电系统和输电讯系统以及移动的船舶、车辆和飞机。 标准中第一句话是;“防雷装置不能阻止雷闪的形成”。 林维勇老师最近参加 IEC/TC81标准修改时看到这句话进行了如下修改:“应该注意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装置(或方法)能阻止雷电的产生,也没有能阻止雷击到建筑物上的器具和方法。 采用金属材料接闪、引下并导入大地是目前唯一有效的外部防雷方法。 ”在GB-94中,大量引用IEC的术语和定义,如防雷装置在IEC中为“用于对需要防雷的空间作防雷电效应的整个装置,它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内部防雷装置是除外部防雷装置以外的全部附加措施。 它们可能减小雷电流在需要防雷的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GB-94名词解释是:“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合。 ”请注意IEC在此提出了外部防雷与内部防雷的概念,外部防雷就是应用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或兼而有之的法拉第笼)吸引雷电并尽快和畅通无阻的将雷电流引入地中安全泄放。 马宏达老师分析认为:防雷如同防洪,其原理是为雷电脉冲电流提供一条低阻抗的通道(注:外部防雷),同时防止通过磁场和电场对设备的干扰(注:内部防雷)。 对半导体消雷器之争焦点首先在于其是否能阻止雷闪的形成(所谓“消雷”功能),其次在于利用非金属材料接闪(如碳素纤维外涂漆物,或如优化避雷针使用玻璃钢管内置食盐水等高阻液体)在接闪器与引下线之间串上35KΩ的“限流”物,是否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对照IEC标准说明的原理,应该是非常明白的了,迄今为止IEC的标准中未对任何非常规接闪器给予肯定。 在国外只有法国、西班牙和南斯拉夫分别批准了E.S.E(具有提前放电功能的避雷针)标准,但在1992年和1995年IEC/TC81会议上,都没有作出明确的决定,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只是呼吁各国科学家对这类避雷装置作更深入的研究。 我们可从IEC1024系列标准的标题上得知,目前已颁布和尚属草案的1024-l、2、3和1-1、l-2都是外部防雷标准,但均与内部防雷关联。 如1998年5月颁布的IEC1024-1-2附录B的标题为:“内部装置中抗感应电流影响的防护”。 内容涉及到除外部防雷装置之外的线路屏蔽,适合的内部线缆布线路径和内部电气与通信装置的定位。 同时示例说明一个建筑物上一次雷击造成的电压和能量的估算方法。 IEC1024-2对高于60m的建筑物提出了防雷的附加条件,IEC1024-3对易燃易爆场所提出了附加条件。 IEC外部防雷标准给人总的感觉是比较细,有些国外标准如美国防火协会(NFPA780:1992)的“雷电防护规程”,英国标准(BS6651;1992)的“构筑物避雷的实用规程”,日本工业标准J15(JISA4201-1992)“构筑物等的避雷设备”也同样细致的对船舶、风力发电站、体育场、大帐篷、树木、桥梁、停泊的飞机、储罐、海滨游乐场、码头乃至露天家畜养殖场的外部防雷做出规定。 特别要提出的是,一些标准对石头山地的接地装置在很难达到规定的低阻值时做出这样的规定:在地面平铺环型扁钢,并与被保护物的引下线在四个方向连接,环型地的半径不应小于5m,这种等电位连接方式同样能起作用。 关于外部防雷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一致认为:外部防雷的标准是建立在对雷电的统计规律上的,是在绝对保护与防雷装置耗费之间取的折衷方案。 也正是GB-94中所讲的:“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今年1月林维勇老师在写给我的一封信中介绍了修改GBJ57-83为GB-94过程中的一件事:采用滚球法后,保护范围比过去小很多,因此需增加避雷针和架空线的高度或数量,一些单位,特别是那些经常采用独立避雷针和架空线的单位有意见,最后只能将IEC规定的滚球半径加大,一类由20m加大到30m,二类由30m加大到45m,这也是一种妥协或折衷。 2.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内部防雷)IEC系列目前正式颁布的有1312-l通则:1995年。 这个通则介绍了内部防雷的原则,同时对1992年版1024-1-l公布的雷电流参数确认和给出雷电波形图。 分析和研究雷电流参数是雷击电磁脉冲(LEMP)防护的基础。 1998年3月IEC-2的投票稿“建筑物的屏蔽、内部等电位连接及接地”交各国IEC委员会投票,其截止时间为1998年8月31日,很快便可颁布施行。 这项标准对建筑物的屏蔽计算、等电位连接网络和共用接地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最近西安交大叶佩生教授主编的《计算机机房环境技术》一书出版,在第六、七章大量引用了IEC标准,而第八章“计算机机房屏蔽技术”由于定稿时尚未拿到我们(广东省防雷中心和华云克雷公司)对IEC-2新版的译稿,内容有些单薄,请大家学习时注意。 IEC-3 1996主要内容是电涌保护器(SPD);IEC-4 主要是介绍对己建好的建筑物如何完善内部防雷的规定;IEC-5 是内部防雷的应用指南。 针对通信线路的防雷,IEC编制了系列标准。 综上所述,内部防雷的主要内容有:雷电流参数和雷电波形、防雷保护区的划分、屏蔽、等电位连接及接地、合理的布线位置和电涌保护器(SPD),它们与外部防雷形成了综合防雷体系。 3.电涌保护器(SPD)电涌保护器(Surge Proteltive Device)又称浪涌保护器或过电压保护器。 有些厂商称作避雷器是不妥当的,叫作防雷保安器也是错误的。 IEC标准关于SPD的有:IEC-3,-1,-l、2、3、4,-l、2、3,-5-534,-4-443等。 在电磁兼容(EMC)领域里还涉及到对SPD进行模拟试验的方法。 这个方面的问题相当复杂,只能在此介绍一下标准,有兴趣可参阅清华大学《工科物理》杂志“现代防雷专辑”(一)、(二)。 4.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航空设计院王厚余老师参加了IEC/TC64的工作,是国内绝缘配合技术的权威。 王老师起草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95和近年来宣传IEC标准以解决低压电气装置的损坏和人身伤亡问题的论文很多,值得认真学习。 在TC64的标准中,我只列举IEC -5-534: 1997“过电压保护装置”一节。 这一节提出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SPD的选择和安装要求。 这些要求与IEC/TC81的标准原则是一致的,如为防止暴露地区受到10/350μs波形的大能量浪涌冲击,在多级保护中第一级SPD均采用开关型SPD,既使用放电间隙,第二级采用氧化锌压敏电阻(MOV)为主要元件的SPD。 为解决MOV因老化而寿命终止带来的短路故障,在IEC-5-534中均在并联在低压线路中的SPD前端加装了F(保险丝、熔断器、RCD)。 5.电磁兼容、ITU及其它标准及资料情况介绍电磁兼容(EMC)的定义是: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IEC/TC77出版了大量EMC文件。 由于雷电和投切过电压都是常见的外部干扰源,因此EMC文件中有许多与设备或系统的LEMP防护标准和测试标准。 国际电信联盟(ITU)原称CCITT,它结合电信系统的防护出版了大量的相关标准,一般称为蓝皮书或K建议系列。 大家通过附件1(五)可见一斑。 ITU.K系列不仅直接对电信系统有效,其原理与方法也可以在其它系统参考使用。 上述标准有的己正式出版,有的属内部交流使用。 还有一些标准正在编译中,不久便可付印,请大家关注。 从事防雷减灾工作不仅要了解防雷技术标准,而且应了解服务对象的相关标准。 如《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又如邮电出版社大量出版了YD系列标准:涉及到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共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同步数字系列(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等等邮电工程设计和验收规范。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当需要时,可在设计前对现场雷电电磁环境进行评估。
1.0.5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图1.0.5)。
1.0.6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电事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
由计算机、有/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差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的其他设备和系统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2.0.3电磁屏蔽electromagnetic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穿透的屏蔽。
2.0.4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LPS)
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的统称。
2.0.5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
2.0.6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lightingprotectionsystem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2.0.7共用接地系统commonearthing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2.0.8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bonding(EB)
设备和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位基本相等的电气连接。
2.0.9等电位连接带equipotentialbondingbar(EBB)
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缆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10自然接地体naturalearthing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
2.0.11接地端子earthingterminal
将保护己二酸,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如果有的话)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2.0.12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main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MEB)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
2.0.13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floor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FEB)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作等电位连接用。2.0.14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ocal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LEB)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端子板。
2.0.15等电位连接网络bondingnetwork(BN)
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
2.0.16浪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PD)
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按照浪涌保护器在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可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天馈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
2.0.17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voltageswitchingtypeSPD
采用放电间隙、气体放电管、晶闸管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元件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开关型浪涌保护器。
2.0.18电压限制型浪涌保护器voltagelimitingtypeSPD
采用压敏电阻器和抑制二极管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2.0.19雷电防护区lightningprotection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电电磁环境的区域。
2.0.20综合防雷系统synthelicalprotectionagainstlightningsys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雷系统。
2.0.21雷电电磁脉冲lightningelectromagneticimpulse(LEMP)
作为干扰源的雷电流及雷电电磁场产生的电磁场效应。
3雷电防护分区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天及以下的地区;
2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20大于天,不超过40天的地区;
3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天,不超过60天的地区;
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天以上的地区。
3.1.3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见附录D。
3.2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的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雷电防护区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图3.2.2),并符合下列规定:
1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4直击雷防护区(LPZ0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5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0B)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6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7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第三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4雷电防护分级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4.1.2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文法之一划分:
1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2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1.3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条规定的两种文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并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2.1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1+N2(计算文法见附录A)。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系统设备,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次数NC可按下式计算:NC=5.8×10-1.5/C(次/年)。计算文法见附录A。
4.2.3将N和NC进行比较,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1当N
2当N>NC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4按防护装置拦截效率E的计算公式E=1-NC/N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1当E>0.98时定为A级
2当0.90
3当0.80
4当E≤0.80时定为D级
4.3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分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按表4.3.1选择雷电防护等级。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请大家仔细阅读。感谢您土巴兔装修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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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防雷技术措施有:
一、直击雷防护
直击雷防护 防护直击雷雷击的方法。各类防雷建筑物,特别是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约建筑物和易受雷击的建筑物;可能遭受雷击。且一旦遭受雷击后果比较严重的设施或堆料(如装卸汕台、露人油罐、露大贮气罐等);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发电厂和变电站等均应采取直击雷防护措施。装设独立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是最常用的,也是比较成熟的直击雷防护措施。消F技术是正在探索中的防直击雷技术。
二、接地
防雷接地是为了消除过电压危险影响而设的接地,如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的接地。防雷接地只是在雷电冲击的作用下才会有电流流过,流过防雷接地电极的雷电流幅值可达数十至上百千安培,但是持续时间很短。
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设备因绝缘损坏带电而危及人身安全所设的接地,如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钢筋混凝土杆和金属杆塔。保护接地只是在设备绝缘损坏的情况下才会有电流流过,其值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变动。
三、等电位连接
在电气安全技术不断地发展和更新的进程中,人们注意到,大量电气事故是由过大的电位差引起的。为防止过大的电位差而导致的种种电气事故,20世纪60年起,国际上推广等电位联结安全技术的应用,新建建筑物中基本上都采用了等电位联结。
国际上非常重视等电位连接的作用,它对用电安全、防雷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都是十分必要的。根据理论分析,等电位连接作用范围越小,电气上越安全。
四、电磁屏蔽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缩写EMC,就是指某电子设备既不干扰其它设备,同时也不受其它设备的影响。电磁兼容性和我们所熟悉的安全性一样,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安全性涉及人身和财产,而电磁兼容性则涉及人身和环境保护。
电子元件对外界的干扰,称为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波会与电子元件作用,产生被干扰现象,称为EMS(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例如,TV荧光屏上常见的“雪花”,便表示接受到的讯号被干扰。
五、过电压保护
过电压指峰值大于正常运行下最大稳态电压的相应峰值的任何电压。在工程上,它指一切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害的危险电压。因此在工程中,一些虽然大于设备正常运行电压峰值但不足以危及设备正常工作的过电压被排除在外。
过电压包括:瞬态过电压,持续时间为毫秒级或更短,是避雷器的主要防护对象; 暂态过电压或短时过电压,持续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介于0.1s和1s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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